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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18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与办法 

(一)初次招收硕士生人员和已招收硕士生人员的审核按统一标准进行,务必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做到公开、公正、合理。

(二)招收硕士生的申请与审核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进行。

(三)申请招收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按一级学科进行。申请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按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工程硕士按工程领域进行。

(四)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生的申请与审核按《山东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见附件1)进行。

二、基本条件

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每年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岗指导研究生。

申请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须满足《山东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遴选导师条件。

申请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者,应为人事部门认定的在岗人员。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龄

申请招生年度的6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硕士生的要求。

(二)科研项目

承担适合硕士学术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项目,有满足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申请招收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般应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申请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应承担企业或政府机关的委托项目。具体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

(三)学术成果

近年来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或发明专利等。具体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

(四)培养经验

初次申请招收硕士生的人员应协助指导过硕士生,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五)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特别优秀者。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本年度研究生招生申请资格:

1.因重大教学、科研、学术不端或其它责任事故仍在处分期间;

2.上一年度山东省抽检其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不合格;

3.指导的研究生连续两人次论文评阅不合格或答辩未获通过;

4.学术道德、师德、医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三、审核程序

硕士生招生申请审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

申请人在1131日前,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招生申请,申请系统的开放时间为11101131日。申请人可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项目与成果等信息。具体申请流程请见附件2“硕导招生资格申请流程”。

全部申请人的材料和资格经培养单位核查后,提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符合招生基本条件的博士生导师,招收硕士生的可免予审核。以上人员由学院研究生秘书通过管理系统统一提交申请,该名单不再列入汇总表。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审表决,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总人数1/2以上的同意者即为通过。

(三)招生培养单位公示。审核条件和通过审核人员的名单须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校学位办公室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招收指导硕士生人员名单进行抽查、备案。

四、几点说明

(一)申请跨学科指导硕士生的,须报送交叉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程序审核。

(二)审核工作应实行严格的相关人员回避制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71116

 

附件1MPA指导教师遴选细则 

附件2硕导资格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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