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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院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根据学校团委《关于做好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山大青字[2019]05号)要求,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我院共青团组织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内容

(一)先进集体类

山东大学十佳团支部(从先进团支部中产生,我院推荐名额1个)

(二)先进个人类:

1、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

2、山东大学优秀团干部

3、山东大学优秀团员

4、山东大学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学生)

5、山东大学共青团宣传调研与网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6、山东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

7、山东大学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学生)

8、山东大学学生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9、山东大学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10、山东大学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比说明和要求

(一)本次评比表彰的范围包括我院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我校青年团员、学生团干部。研究生和本科生独立分配名额,单独评选。28岁以下的党员、团籍在我院的同学,也可以参与评选。

(二)各类单项先进个人(包括山东大学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宣传调研与网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学院内不可兼得。请申报人将申报表及奖项相关支撑材料(奖项支撑材料获得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个人奖项的支撑材料均需附学生拓展培养计划认证单)交至学院团委处。

院外各学生组织推荐的单项个人奖项请于4月15日(周一)下午16:00前集中到学院团委审核。推荐的优秀团员不可与学院班级团支部推荐名额兼得。

(三)参评优秀团员的同学请向班级团支部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班级团支部按照团支部“达标升级”等级对应比例(先进团支部15%、一级团支部10%、二级团支部8%、三级团支部5%)推荐本支部优秀团员。并将《政管学院优秀团员汇总表》(注明推荐顺序)提交院团委,个人申请表及辅助材料各团支部留存备案。

参评十佳共青团员需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交学生拓展培养计划认证单、事迹材料;参加十佳团支部评选的团支部,需正常填写《山东大学先进(十佳)团支部审批表》、提交本支部的《山东大学团支部工作日志》、事迹材料。

(四)所有单项先进个人申报材料(优秀团员除外)请于4月15日(周一)下午16:00前报送至学院团委。《政管学院优秀团员汇总表》电子版请发zhengguantw@163.com邮箱。


联系人:于老师  

刘同学 


共青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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