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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7-06-22    作者:     来源:     点击:

(此说明纸质版已随《介绍信》一并下发至党员本人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唯一凭证,丢失无法补办,毕业生党员应妥善保管,《介绍信》丢失视为脱党
  二、《介绍信》由本人签字领取,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领,由客观原因造成他人代领的,需有手写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原因。
  三、毕业生党员须在有效期(90天)内办理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介绍信》回执联及时邮寄回学院党委。为免丢失,请务必以挂号信形式邮寄(办公室工作人员繁忙,无暇取件,万勿快递以免丢失)。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与档案接收单位相同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可与档案接收回执一并邮寄。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77001
  2017年7月10日至9月10日为暑假放假时间。放假期间,挂号信正常接收,党委邮箱dw77001@163.com正常接收电子邮件。毕业生党员如有疑问,可发电子邮件询问,邮件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四、由工作单位统一向上级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截止前向单位确认组织关系是否接转完毕,并索取回执。
  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由于工作单位变动等客观原因造成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变化的,党员本人可凭原《介绍信》及相关证明到学院党委办公室申请更换介绍信。
  六、由于工作单位变动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有效期内完成组织关系接转的,须由党员本人凭原《介绍信》至学院党委换开有新有效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七、《介绍信》逾期而未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视为脱党。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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