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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学生入党培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党支部:
  现根据学校《关于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学生入党培训考试的通知》要求,将学院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学生入党培训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为12月3日(周六)上午9:00-11:00;闭卷考试。考生入场时间为8:30,考生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我院学生与艺术学院学生同场考试,考场设在洪家楼校区公教楼106教室靠门一侧。考场内单人单桌或隔位就坐,从第一排坐起,不贴桌签。我院学员进入考场后,应自动分列就坐,前后对齐,并按照监考老师要求在后期配合调整。
  3.学员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本次党课考试的,连同本学期补考报名时漏报者,统一参加下学期的考试。缺课两次以上的学员不得参加考试。本学期准许考试的名单如下:


姓名

学号

班级

缺勤次数

是否准予参加考试

张昭芬

201400031015

14科社

0

孙可

201405031065

14科社

0

王一帆

201400031051

14国政

0

王喜锟

201400031033

14国政

0

简佳星

201400031018

14政行

0

张丹

201400031023

14政行

0

张钰其

201400031004

14政行

0

陈婷

201400032045

14行管

0

张婷婷

201400032023

14行管

0

付晓彤

201400031031

14行管

0

聂玉伦

201400032041

14行管

0

魏汝嫱

201400032026

14行管

0

刘丽敏

201400032047

14行管

0

苗立栋

201400032068

14公管

请假1

周聪聪

201400032006

14公管

请假1

杨平

201400032032

14公管

请假1

梁梓峰

201505031055

15政治学

0

于璞

201500031035

15政治学

0

孙君

201500032025

15公管

0

蔡智

201500032030

15公管

0

安娜尔

201500032009

15公管

0

陈欢

201500032048

15公管

在武大上

张鲁欣

201500032038

转专业

不在学院上

程康康

201500032041

15公管

0

姜卫航

201500032043

15国英

0

郑悦

201500071067

15国英

0

屈飞强

201510649

15国政硕研

补考


  4.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其成绩按零分计,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党校将学员考试作弊情况通报全校,并由学院依据《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处理结果接受监督。《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山大学字〔2015〕26号)有关考风考纪内容和《山东大学入党培训考试要求及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列入考试范围,具体内容附后。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16年11月21日

附1:
《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有关内容
(山大学字〔2015〕26号)

  第四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上述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院(中心、所)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特殊情况下,学校可以直接给予违纪学生通报批评。

  第二十六条  违反考试纪律者,视其情节,给予下列处分:
  (一)未经允许,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小抄等带进考场或藏匿于试卷下、课桌内及其他地方;考前在课桌上或其他地方抄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考试中交头接耳或擅自传递考试用品,经提醒不改正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翻看或抄袭书本、笔记、资料、小抄;抄袭他人试题答案者;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互相传递纸条或以某种方式示意、核对答案;使用存储、记载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或物品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累计两次以上因考试作弊受过处分;由他人代替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情节严重者;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发现学生有其他作弊行为,可视情节参照上述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五)受处分的学生其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本《细则》自2015年5月12日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2:
  山东大学入党培训考试要求及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一、考试要求
  1、考生应提前30分钟入场,开考后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60分钟方可退场。
  2、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入场,如学生证、身份证或校园卡,未带有效证件者严禁入场。
  3、严禁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任何材料入场,严禁携带手机入场。
  4、考生要将携带的书包等物品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
  5、试卷上“考场”一栏填写教室号(如理综楼101),考生要认真书写姓名和学号,以免统计时辨认不清。
  6、考生直接在试卷上答题。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考生上厕所。

  二、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考生有下列严重违纪情形之一者,视为考试作弊,其入党培训考试成绩按零分计,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学校党校将考生考试作弊情况通报全校,并由考生所在单位依据《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山大学字〔2015〕26号)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处理结果接受监督。
  1、偷看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夹带材料;
  2、偷看事先写在身上、文具或其他物品上的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3、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自己答卷;
  4、传递、暗示答案或偷换试卷;
  5、带走或撕毁试卷;
  6、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接受或传递考试信息;
  7、不听从监考人员告诫,屡次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8、阅卷中被认定为雷同答卷;
  9、找他人替考;

  10、其他被认定的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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