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发展 > 工作通知 > 正文

2023年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评审安排

发布日期:2023-11-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年级: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本着“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的理念,提升研究生道德素养和担当精神,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第七届)“研究生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倡导良好道德风尚,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榜样示范带头作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东大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研究生。

二、经费来源及奖项设置

道德风尚奖来源为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基金。

本年度拟评审产生20位道德风尚奖获奖者,并从中推选产生道德风尚模范奖(一般不超过10人),奖励表现特别优异、贡献特别突出、影响特别广泛的研究生。

道德风尚奖的奖励额度为人民币8000元/人,道德风尚模范奖的奖励额度为人民币10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等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校内师生认可的道德标杆。本年度综合测评优、良,未受过纪律处分。

2.分类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自强不息、尊师孝亲、责任担当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

1)助人为乐:主动奉献爱心,长期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乐于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提供援助,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赢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勇于保护和援救他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保护国家、集体、群众、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较大贡献,产生积极影响;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生活和学习中坚持诚信原则;真诚待人,踏实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做出突出贡献;

4)敬业奉献:恪尽职守,真诚奉献,热心服务,赢得广泛好评,把科研学术成果转化成奉献社会的价值;

5)自强不息:表现出较强的自立自强精神,能够乐观向上,毅力顽强,积极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立志奋斗;

6)尊师孝亲:尊敬师长,主动帮助或者细心照顾有困难的师长;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不离不弃,同舟共济,患难与共;

7)责任担当: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职责,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和困难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抵制斗争;

8)其他道德风尚的突出表现。

四、评选原则及流程

评选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公开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流程为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附件1《山东大学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xgb75009@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均为姓名+申请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如:张三申请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周二)16点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同个研究生多次发送申请的,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发送的邮件为准。

2、单位推荐。学院党委对申请人评议并征求导师意见,最终评审确定1名道德风尚奖学金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院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申报同学关注学院网站。拟推荐候选人请在学院公示日至11月20日加入QQ群(156134839,群码附后),群内发布后续答辩等评选事宜。

3、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经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委员会审核,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公示无异议,确定获奖人选。学校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

五、注意事项

学校通过推荐评选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发挥典型引领及榜样示范作用,形成弘扬正气、积极向上、崇德奉献的良好氛围,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请全体研究生认真梳理本人情况,对照附件2《山东大学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确定自身具备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事迹后再行申报,切勿盲目申报。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62.9K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滨海路72号 邮编:266200

电话:0532-58630301,58630339

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