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层治理共同体是基层治理主体通过合作参与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组织结构,建构基层治理共同体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建构基层治理共同体,需要建立价值驱动,使治理主体明确责任并筑牢信任与尊重的基石,增益基层治理共同体的有效性;实现结构优化,厘清治理主体间关系与利益结构,以完善的规则体系保障合作参与,增进基层治理共同体的规范性;进行主体赋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民主要素融入基层治理,创新合作参与的协商机制,提高治理主体的治理效能感,增强基层治理共同体的持续性。
关键词:基层治理共同体; 公众参与; 全过程人民民主;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百年来党加强基层政治建设的实践与经验研究”(22ZDA03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全过程民主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21@ZH032)的阶段性成果;
DOI:10.13858/j.cnki.cn32-1312/c.20230327.010
原文刊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23(02)
知网链接: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5S0n9fL2suRadTyEVl2pW9UrhTDCdPD64PBFVLvJaqGgZ05ruE2ch8wsTLVi5EC1INQ53d0RShwrON7oQud58j&uniplatform=NZK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