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是依托学院网站为载体开设的网络院务管理信箱,是学院党委行政联系师生的一种重要渠道。信箱地址为zgdw@sdu.edu.cn。
院长信箱实行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配合的领导责任制。院长信箱日常工作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参照《山东大学校长信箱管理办法》(山大综字〔2018〕44号)管理运行。
欢迎师生来函联系。
注意事项:
一、师生可以就下列问题向院长信箱来信:
1.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
2.关系学院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
3.学院有关科室不受理或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问题;
4.反映学院有关人员的问题;
5.其他需要学院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院长信箱不予受理。
三、提倡来信人首先向所在单位(系、党支部、班级、年级)或职能科室反映有关问题,确需通过院长信箱反映的,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信应事实清楚、诉求合理、语言文明。来信人应提供所在单位、工号、学号等信息并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来信不予反馈处理情况。
四、来信人不得诬告他人,不得无中生有,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发送恶意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从事其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滨海路72号 邮编:266200
电话:0532-58630301,5863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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