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试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切实选拔出有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高质量的博士生,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博士生选拔中的作用,提高我院博士生的培养水平。根据《山东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的基础上,特做出以下安排,以指导我院今年招收博士生的复试工作。
一、按照《山东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试行)》的精神指导我院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管理、资格与材料审查以及复试办法。
注:参加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简历(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从大学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习成绩单(需有授课单位盖章);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评阅书和答辩决议(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4)最高学位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最高级证书;
(5)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情况的目录以及证书、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6)根据报考导师研究方向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打印件6份);
(7)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专家推荐信;
(8)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
(9)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科研、外语能力的材料。
二、复试组织形式。按招生专业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本专业的教授组成(拟招生的博导需进入复试小组),分别以面试的方式组织复试。
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专业知识与考生学术素质的考核。
专业外语考核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对有关专业的基本概念和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部分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专业知识与考生学术素质的考核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在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和方法分析专业问题能力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通过考生提交的各项复试材料和面试环节进行判断。
四、考核项目与评分标准。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各项考核指标。各环节的比重与评分标准建议如下。
(一) 专业外语考核,占10%。
(二) 专业知识考核与考生初试成绩相结合,占60%。
(三) 学术素质考核,占30%。包括考生过去的研究工作经历与成果(往届考生重点考核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应届考生重点考核硕士学位毕业论文水平);读博期间的科研计划设计质量(学术专长);对报考专业学科发展与现状的了解情况以及理论素养。
复试成绩评定采取复试小组集体评议与分别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五、复试步骤。
(一)在分别提前熟悉考生的学业情况和学术特长的基础上,各专业复试小组集体评阅考生提供的学术材料。
(二)在复试小组集体评阅考生学术材料的同时,考生参加专业外语考试。
(三)在前两项完成之后,各专业复试小组分别对考生进行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六、录取条件与方法。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在复试小组通过集体评议认定考生具有培养条件与学术前途的条件下进行录取,导师有权决定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分=初试总分/3*60%+专业外语成绩*10% +面试成绩*30%
七、本方案在上报研究生院同意备案之后执行。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方案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