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管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学院报到: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4月26日上午9:00—11:3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政管学院一层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简历(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从大学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习成绩单(需有授课单位盖章);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评阅书和答辩决议(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4)最高学位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最高级证书;
(5)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情况的目录以及证书、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6)根据报考导师研究方向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打印件7份);
(7)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专家推荐信;
(8)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
(9)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科研、外语能力的材料;
(10)每位考生须交复试费(英语笔试、英语面试、专业面试)共270元;
(11)填写复试表,并粘贴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复试笔试
时间:4月26日下午14:00—16:00
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
专 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政治学理论
|
专业外语
|
院报告厅
|
科社与共运
|
中共党史
|
国际政治
|
行管社保
|
三、复试面试:
4月27日上午8:3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专业
|
时间
|
面试地点
|
考生休息室
|
政治学理论
|
上午 8:30
|
本院内
|
院报告厅
|
科社与共运
|
上午8:30
|
中共党史
|
上午8:30
|
国际政治
|
上午8:30
|
行管社保
|
上午8:30
|
四、复试组织形式。
按招生专业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本专业的教授组成(拟招生的博导需进入复试小组),分别以面试的方式组织复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专业知识与考生学术素质的考核。
专业外语考核通过笔试和听力口语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对有关专业的基本概念和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部分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专业知识与考生学术素质的考核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在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和方法分析专业问题能力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通过考生提交的各项复试材料和面试环节进行判断。
六、考核项目与评分标准。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各项考核指标。各环节的比重与评分标准建议如下。
1、专业知识考核与考生初试成绩相结合,占60%。
2、专业外语考核,占10%(笔试6%、听力口语4%)。
3、学术素质考核,占30%。包括考生过去的研究工作经历与成果(往届考生重点考核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应届考生重点考核硕士学位毕业论文水平);读博期间的科研计划设计质量(学术专长);对报考专业学科发展与现状的了解情况以及理论素养。
复试成绩评定采取复试小组集体评议与分别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七、面试程序
1、面试开始前,所有考生必须关闭手机并装入信封内,签名后由监考老师暂存。
2、面试按分组后的顺序进行。被叫到名字的考生携带好自己的物品(包括手机)离开休息室,到面试考场门外等候。
3、在分别提前熟悉考生的学业情况和学术特长的基础上,各专业复试小组集体评阅考生提供的学术材料。
4、在复试小组集体评阅考生学术材料的同时,考生参加听力口语考试。
5、在前两项完成之后,各专业复试小组分别对考生进行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
6、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休息室。
八、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在复试小组通过集体评议认定考生具有培养条件与学术前途的条件下进行录取,导师有权决定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分=初试总分/3*60%+专业外语笔试成绩*6%+面试成绩*30%+听力口语成绩*4%
总成绩须待学校研究生院审查后公布
地点:政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九、本方案在上报研究生院同意备案之后执行。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方案进行解释。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