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对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各单位推荐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我校确定别晓东211名研究生为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推荐人员,其中攻读博士59人,联合培养博士149人,联合培养硕士硕士3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工作要求,现将报送申请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学校推荐候选人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在2017年3月20日至28日登陆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报送材料事宜
(一)学校推荐候选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学校推荐候选人应严格按照“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准备材料,对自己的书面及电子材料负责。学校将审核申请材料,如申请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学校将不予推荐。
(二)报送时间:
3月28日前,各候选人将申请材料交所在学院;
3月29日前,各学院将本单位候选人材料交研究生院;
(三)报送地点: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317
(四)报送方式:培养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材料
(五)学校推荐候选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照材料清单顺序,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请材料封面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不要自行增加封皮。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最后一页需本人签名。
3.《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其中的“单位推荐意见”由所在培养单位填写完整,内容应与前期上交的推荐意见电子版一致,应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关申请材料还需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扫描并发送至留学基金委指定邮箱,申请人应确保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提交的一致。
5.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专项及学费资助的同学应按照各专项及学费资助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材料首页用铅笔注明“专项”或“学费资助”。
6.请各学院派专人来研究生院领取初审时本单位所有申请人材料,返回各申请人。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附件1:山东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人员名单
附件2: 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