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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根据《关于2023年度政管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2023年10月20日发)要求,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核,校外专家组匿名通讯评审,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共确定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50项(其中博士研究生项目26项,硕士研究生项目24项)。详细名单附后。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费分配及使用

对于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硕士研究生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博士研究生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资助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相关图书资料、调研交通、印刷相关材料等。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规定。

在申报、实施和总结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规范的,或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学院将终止项目的实施和资助。

二、报销程序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及时报销。报销流程如下:

1.按照财务要求粘贴相关发票,提供必要的经费使用说明,并填写《山东大学政管学院科研基金报销单》。

2.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华岗苑南楼308室)审核并由分管院长和财务负责人签字。

3.项目负责人自行根据财务要求预约并报销经费。

、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规定期限届满时,学院组织立项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间提交《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同时将结项成果上交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审定、验收。

结项成果应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作为结项成果的学术论文,项目承担者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

(2)硕士研究生项目结项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博士研究生项目结项需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刊或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3)获得立项资助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山东大学政管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资助”字样,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Graduate Research Fund of PSPA, Shandong University”。

(4)结项验收时提交的结项成果,须严格遵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谎报、虚报结项成果或结项成果涉及学术抄袭等问题的,在撤销资助的同时,学院将保留对该生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纪超群0532-58630303

附件1:山东大学政管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名单一览表

附件2:山东大学政管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报销单

附件3:山东大学政管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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