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2017年度山东大学教学流动岗特聘教师资助计划的通知》要求,经申报、复核及审批,学校现同意立项资助牛津大学Amy Bogaard等64名境外专家(名单附后)来校担任教学流动岗特聘教师。请各相关单位依照计划开始项目实施。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立项原则
鉴于本年度学校实际获批引智经费多于预期,为鼓励各单位开展工作,将《关于实施2017年度山东大学教学流动岗特聘教师资助计划的通知》中教学流动岗的资助数目予以增加调整。
二、 资助标准
对专家的资助范围包括专家住宿费、专家生活费、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四部分,资助标准为:
讲座类流动岗 | 专家住宿费 | 实报实销,上限为500元/天 |
专家生活费 | 副教授 | 包干领取,讲座每小时250元 |
教授 | 包干领取,讲座每小时300元 |
国际旅费 | 实报实销,上限为15000元 |
城市间交通费 | 实报实销,上限为3000元 |
课程类流动岗 | 专家住宿费 | 12天-30天 | 实报实销,每天上限为500元 |
30天-120天 | 实报实销,总额上限为15000元 |
专家生活费(指专家来校工作期间的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他个人开支费用 ) | 讲师/助理教授 | 包干领取,每0.5个学分(8学时)3000元 |
副教授 | 包干领取,每0.5个学分(8学时)3500元 |
教授 | 包干领取,每0.5个学分(8学时)4000元 |
国际旅费 | 实报实销,上限为15000元 |
城市间交通费(指专家从出(入)境口岸至我校所在地的中国境内往返交通费) | 实报实销,上限为3000元 |
三、 报销材料
1、 《山东大学“教学流动岗”项目成果效益表》一式两份(附件1)
2、 《山东大学外国专家生活费发放表》(附件2)
3、 专家住宿费发票(需与专家在校停留时间相符)
4、 专家国际机票登机牌、行程单以及城市间交通费票据
5、 专家护照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入境章页)一式两份(一份国际事务部留存,另一份报销时交财务部)
6、 专家来访时的新闻报道以及高清图片2-3张
四、 报销程序
1、 专家来校工作结束后,各项目执行单位应在30天内向国际事务部提交完整的报销材料,其中全部报销材料的电子版(word或图片格式)请发至:wgzj@sdu.edu.cn,纸质版交至国际事务部(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309室)。逾期未报的,将根据《山东大学引进国外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山大外字〔2014〕41号)的有关规定,视作自动放弃资助。
2、 报销申请经国际事务部审核通过后,由国际事务部负责人签字。
3、 项目负责人到财务部报销相关费用。
五、 其他事项
1、 在教学流动岗项目执行前,学院需在其网站上公布讲座/授课内容及专家简介,并报送国际事务部,由国际事务部协调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进行发布,促进课程共享。“讲座类教学流动岗”需在山大视点网页的“学术预告”栏目进行申请预告;属于人文社科领域的讲座,还需按照宣传部要求填写《山东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附件3)进行审批。
2、 “课程类教学流动岗”申报时所提交课程代码以及上课时间地点须真实有效。如有变动,需最晚在专家来校前15天提交更新的《山东大学2017年度“教学流动岗项目”(课程类)课程安排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否则,将不予资助。
国际事务部联系人:
赵娇娇 电话:88365687 邮箱:wgzj@sdu.edu.cn
国际事务部
2017年5月12日
山东大学“教学流动岗”项目成果效益表
山东大学外国专家生活费发放表(双语)
山东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
山东大学2017年教学流动岗特聘教师项目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