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根据《关于2020年度政管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2020年12月11日发)要求,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核,我院共收到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18项,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21项,经校外专家组匿名通讯评审,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共确定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33项(其中博士研究生项目18项,硕士研究生项目15项)。详细名单附后。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分配及使用
对于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硕士研究生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博士研究生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资助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0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相关图书资料、调研交通、印刷相关材料等。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规定。
在申报、实施和总结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规范的,或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学院将终止项目的实施和资助。
二、报销程序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及时报销。报销流程如下:
1.按照财务要求粘贴相关发票,提供必要的经费使用说明,并填写《山东大学政管学院科研基金报销单》。
2.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华岗苑南楼308室)审核并由分管院长和财务负责人签字。
3.项目负责人自行根据财务要求预约并报销经费。
三、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规定期限届满时,学院组织立项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间提交《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同时将结项成果上交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审定、验收。
结项成果应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参与导师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研究生可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作为结项项目,其中:
1.硕士研究生项目结项须项目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其中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刊或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导师一作,学生二作可视同为学生一作。
2.博士研究生项目结项须项目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刊或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或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刊或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的期刊上以第二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两篇。
3.获得立项资助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山东大学政管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资助”字样,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Graduate Research Fund of PSPA, Shandong University”。
(二)参与导师科研项目
硕士、博士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也可作为结项条件,申请人须为国家级科研、教研项目参与人前五位;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参与人前三位;横向科研项目参与人前三位。以参与导师项目方式结项的,须提供在本项目执行期内所参与项目的结项报告,方可结项。
注:结项验收时提交的结项成果,须严格遵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谎报、虚报结项成果或结项成果涉及学术抄袭等问题的,在撤销资助的同时,学院将保留对该生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四、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尚丽、纪超群0532-58630303
附件1:山东大学政管学院2020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名单一览表
附件2:山东大学政管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报销单
附件3:山东大学政管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