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位导师和研究生对此项工作须给予高度重视。为提高我院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水平和硕士学位授予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答辩程序,防止论文答辩中的形式主义,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增加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环节,具体规定如下:
(一)实施对象
自2019届毕业生(2019年6月申请毕业)开始实施。凡我院学术型硕士学位申请者(包括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提出正式答辩申请,并进行学位论文的评阅工作。
(二)预答辩的内容
1.导师介绍答辩人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学术作风、科研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2.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包括选题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对象和内容,研究方法与创新、主要数据和结论等;
3.预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评议;
4.作出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要求
1.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正式答辩的前3个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
2.由学科点负责人根据硕士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内容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5人(校内、校外不限)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并报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备案;
3.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公开举行,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
4.学位论文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每位答辩人的预答辩过程一般不少于30分钟;
5.预答辩委员会应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硕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及论文规范性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6.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7.预答辩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填入《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术性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备案。如未获通过,答辩人须于再次申请时重新进行预答辩。
以上规定和要求自本通知颁发之日起实施。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7月24日
【文:纪超群 编辑:纪超群 责编:刘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