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本科生:
根据校团委《关于公开选聘校团委兼职副部长的通知》(点击查看)要求,拟在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公开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担任校团委各部门兼职副部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与资格
1、政治素质过硬。报名人选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共党员与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2、思想品德优良。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本科生取得推免资格并被本校院系录取,曾在校级学生组织任职或曾获校级以上共青团荣誉表彰者优先;研究生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或现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4、本次竞选的岗位包括: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副部长2人(分别参与组织和宣传工作)、社会实践部副部长2人(分别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社团工作部副部长1人、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2人(分别参与创新竞赛和创业实践工作)、文艺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部副部长1人。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兼职副部长要协助团委老师做好相关部门具体工作,参与团委重大活动的组织,协助指导相关学生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
2、遵守校团委相关工作规章制度,保证每周不少于10小时坐班工作时间。
3、各兼职副部长具体要求如下:
组织宣传部副部长(组织工作):坚定的政治立场与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理论修养与政策水平,有共青团干部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认真负责,守正创新。
组织宣传部副部长(宣传工作):扎实的文字功底,口才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有两年以上校内外媒体从业经验,工作细心负责,责任心强。
社会实践部副部长(社会实践工作):
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有较充足的工作时间。有一定项目管理和组织能力,对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满足上述条件者,研究生博士生优先;参加过学生社会实践立项担任队长一职并获得省级表彰的或者参与过学院的社会实践立项组织工作的优先。
社会实践部副部长(志愿服务工作):
组织沟通能力强,文字功底扎实,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志愿服务经历突出者优先,主要负责协助开展学校日常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志愿者系统管理、志愿服务队管理、重大活动志愿者选拔工作等。
社团工作部副部长:
思想态度端正,作风正派优良,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和大局意识,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能力,熟悉社团工作,热爱社团事业,熟悉社团工作规律。曾在校级、院级学生社团联合组织与学生社团组织担任干部者优先。
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
政治素质过硬,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具有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了解共青团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参与“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类比赛经历或有创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文艺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部副部长:
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文字撰写能力。具有一年以上的学生工作经历或大型文艺活动的组织经历。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有创意有思想,热爱文艺活动。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有意向报名人员需填写《山东大学校团委兼职副部长报名表》(点击下载),于10月20日下午12点前报送至学院团委于老师处(政管楼105室),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版至:zhengguantuanwei@aliyun.com,邮件及报名表命名格式:“类别+年级+姓名+-兼职副部长报名表”,如“硕士13级张三兼职副部长报名表”。
(二)面试。对报名表进行初步审核后,将以部门为单位分别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与任用。根据笔试、面试结果,对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公示无疑义后,履行相关组织任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考核
校团委兼职副部长任期一年,任职期间不涉及行政级别,研究生按研究生助管待遇给予补贴,本科生按本科生勤工助学岗待遇给予补贴。任期届中、届满,由校团委进行工作鉴定,鉴定材料入档,任期满并经考察工作合格者,发予任职证书;考核优秀者授予“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