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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度社会奖学金评选安排(一)

发布日期:2015-09-21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1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本科生4

其中择优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

我院本年度可推荐1名学生参与本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校级评选。

 二、奖励金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10000/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金额20000/

 三、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

    3.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 学年内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者务必于923日中午12点前将奖学金所需的书面材料报送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政管楼1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omxgb75009@163邮箱,报送材料包括:

书面材料申报学生需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点击下载,一式两份),其中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并须提供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成绩证明章)及所获奖励复印件。

      电子版材料填写《宝钢奖学金各学院报名汇总表》(点击下载发送至xgb75009@163.com邮箱

       2、学院评审:学院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确定一名获奖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3、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答辩会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公开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宝钢基金会秘书处审核。

五、有关说明

    1、申报学生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不得出现各类项目填写马虎、敷衍了事现象,一旦发现,取消该生评奖资格。

    2、 因受设奖条件限制,宝钢教育奖可与其他综合类奖学金兼得(社会奖学金除外),但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学生只能领取奖金额度最高的一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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