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13年度山东大学昱鸿助学金受助学生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3年度山东大学昱鸿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助学金评选条件
(一)山东大学全日制二年级本科学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朴实,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二、助学金标准及名额
资助标准为人民币6000元/人/学年,经考核合格者,可连续接受资助三年。本年度我校确定评选受助学生8名,我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差额评选。
三、助学金评选程序
(一)学生填写《山东大学昱鸿助学金评选申请表》(点击下载),于9月17日16: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交至政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院楼107室)于老师处,电子发至xgb75009@163.com邮箱。
(二)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申请及日常表现,确定推荐1名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申请表》及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三)学生工作部审核候选人推荐材料,组织走访,提出评选建议名单。
(四)山东大学昱鸿助学金基金理事会对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并将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确认受助学生名单。
四、相关说明
山东大学昱鸿助学金受助学生,受助期间不再兼得国家助学金及其他社会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