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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度社会实践团队考核结项与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1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校团委20142015学年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交流总结与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现将2015年社会实践团队立项考核评比工作安排如下:

一、912日上午10:00前,各级立项团队、“调研山东”社会调查活动入选团队按照《关于实施2015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的通知》(http://www.youth.sdu.edu.cn/news/article.jsp?id=71912

的要求,向学院团委提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见附件1)及立项结题材料(团队总结、团队成员个人小结、团队专题调研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或科研攻关报告,报告不得超过8000字,尽量不要彩打,报告作者总人数不得超过10人。以及取得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纸质版12份报送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zhengguantuanwei@aliyun.com

二、914日—18日,学院将在审核书面材料的基础上举办各级立项团队、“调研山东”社会调查活动入选团队结题答辩,评定结题成绩,同时立项团队参加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评比。结题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的团队负责人须在答辩会上汇报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成果与心得;学院团委会对团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回访并参照学校评比项目及有关要求,评出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三、参评团队组织要求

(一)组织要求:

每支团队必须至少配备1名专业教师或党政干部担任指导教师,其中立项团队的指导教师一般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每支团队由1名专业教师(可由指导教师加兼任)或团干部、辅导员担任领队,领队原则上要全程参与团队的实践活动。

每支团队人数一般为6-10人(不含指导教师、领队),活动开展时间(不含来回路途时间)不应低于一周。其中以岗位体验为主题的团队实际体验时间不应少于两周,团队成员不应少于20人。

(二)团队名称要求:

各学院立项团队以“山东大学+学院名称 ”引领团队名称;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组织的团队,请以“山东大学+学生组织名称”引领团队名称。跨学院组队团队以队长所在学院为准。                                                                                      

请在名称内注明团队要前往实践的具体地区(省内:地级市+区(县、市),省外:省、市、自治区+地级市)或企事业单位名称,省内如“赴青岛即墨”,省外如“赴河北邯郸”,企事业单位如“赴青岛海信集团”。跨区域实践团队也可省略区(县、市)或地级市甚至省、市、自治区名称,也可同时出现多个区域名称。

请在名称中写明团队实践内容或实践主题。各实践团队只能围绕1个主题开展活动。举例: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创研”赴济南、青岛、莱芜三地关于大学生创业环境分析调研团队。

附件1:《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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