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13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资助标准为大一新生4000元/人,大二学生2000元/人,大三学生2000元/人。
我院可推荐1名2013级、2名2012级学生代表学院参加真维斯助学金校级差额评选。
二、资助对象遴选条件
1.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级、2012级本科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优先资助农村贫困学生,资助城市贫困学生的比例不应超过资助总人数的30%;
4.生活简朴,自愿参加真维斯店铺勤工俭学;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6.申请人为二年级及其以上者的,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70%;
7.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真维斯爱心社,参与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工作后,在有能力时自愿向希望工程捐款,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
三、勤工助学与社会实践
“真维斯基金”要求受助生必须到当地真维斯店铺勤工俭学,了解社会,培养社会生活技能,用自己的劳动报酬补贴学习生活费用。勤工助学时间段,由受助生根据自己情况,与真维斯店商定。每学年不少于80小时。勤工助学期间受助学生应遵守真维斯店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享受普通计时工各项待遇原则上不低于30元/天。每名受助生在真维斯店铺勤工助学的考核情况,将作为能否连续申请资助的条件之一。
每名学生每学年应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20小时。
四、受助学生的确定
(一)受助新生的选拔
1、学生申请。申报学生申报学生须填写《真维斯基金申请表》(点击下载)、《真维斯基金受助学生总表》(点击下载),于10月30日下午17点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政管楼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07室)于老师,13级交至兴隆山校区实验楼606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院学工办邮箱xgb75009@163.com,为便于查找,邮件及附件请以“13真维斯+姓名”格式命名,如“13真维斯张三”。
2、学院评选。学院根据遴选条件,评选符合条件候选人。推荐名单将于11月1日前公示在本网站,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相关同学及时查看。
3、材料上报。提交《真维斯基金申请表》,由山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山东大学学生工作部会同真维斯公司开展学生的初选和面试工作,由出资方最终确定资助对象。
(二)对受助学生的考评及调整
对已经接受资助的学生,要接受一年一度的考评。从受助生在校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参加公益活动以及在真维斯店铺社会实践表现等多方面考评。受助生在校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参加公益活动的评定由学生工作部做出,勤工助学评定由真维斯公司做出。考评合格者继续予以资助。
对于在学校、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方面未达到要求,即考评不合格者,以及学生本人放弃资助资格者,真维斯基金将终止对其继续资助,由其所在学院在同年级学生推荐2-3名学生,提交《真维斯基金申请表》,与大一学生一起参加面试选拔。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