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地激励创新型人才、特长型人才脱颖而出,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特殊才华的学生予以表彰鼓励,我校将启动2010年度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申报奖项种类
单项奖学金包括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海外学习奖学金和第二校园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评定标准及名额
(一)研究与创新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⑴在国际或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奖(须持有获奖证明)。⑵作品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创业 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科技制作、科技发明”、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重要赛事活动中获奖;在由省级单位组织的相关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⑶论 文被SCI、EI、ISTP收录;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一般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刊物(学校认定)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在出版社有专著出版的第一、 二作者。⑷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名额100人。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获得校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每人奖励人民币500元。本次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获得“2009-2010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学生。
(三)社会工作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
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名额100人。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学习进步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年内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基础性素质测评名次提高幅度较大,未获得2009-2010学年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且基础性素质测评结果在前50%的学生。
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名额100人。各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五)文体活动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由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文化、艺术类素质竞赛或在演讲、辩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比赛活动中成绩优异的学生;或者用于奖励在省级以上体育比赛(邀请赛除外)中成绩优异或在各项比赛中破省级以上纪录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除外)。
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六)海外学习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到海外进行交流学习(不含交换留学、带有奖学金的夏令营和学校以资源换资源方式而设立的项目),且在外出学习期间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山东大学形象且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
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七)第二校园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访学期间,遵守山东大学和合作高校的规章制度,积极融入班级集体生活,具有学校荣誉感、责任心和进取心,切实维护母校形象,品德优良,遵纪守 法,无违规违纪记录,学习刻苦勤奋,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合格,无不及格课程,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在“第二校园”的学习任务,没有中途返校、提前返 校的访学学生。
每人奖励1000元,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不满一年;
(二)2010学年必修课、限选课成绩有不及格现象。
四、工作要求:
1、为做好山东大学单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学院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填写 《2010学年山东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评定工作,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最符合条件 的学生参加评选,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竞争。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学生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各学院应认真评审并初步确定山东大学单项奖学金候选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录入“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助贷管理系统”的“奖学金”项目中。录入 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导出山东大学单项奖学金候选学生汇总表,在保持名单顺序不变的基础上自行调整汇总表格式,添加“序号”,与系统录入内容核对无误后以 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于10月25日前交至学生处管理科。(注:“教师评语”项中填写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原因,包括突出成绩及个人优势)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参评的表彰、奖励及事迹须在2009年12月1日到2010年10月17日期间取得的方可参评。
2、本次评选需提供所获证书复印件,同一项目获奖只提供最高奖项复印件。
3、所有单项奖奖项只能申报一项,不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