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2年度“莎蔓莉莎特困女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的通知》精神,安排我院相关事项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人数
1000元/人。我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与校级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女);
2.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劳朴素,作风正派;
3.在校期间无不良表现和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填写优秀贫困女大学生推荐表,于4月5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版交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兴隆山校区学生下午形势政策课时直接交导员),电子版统一发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xgb75009@yahoo.cn。过期不候。
2.学院评审完成后,于4月9日前在本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申请同学自行关注。
3.将公示无异议的结果上报学校,参与校级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