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各年级:
为加强基层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鼓励他们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为同学服务,学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干部,班委、团支部成员。
二、名额分配
各班按照班级总人数8%的比例评选推荐人并上报学院,学院学生会推选3人;学院通过组织答辩,最终从院学生会和班级推选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中选拔11人作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上报学工部。
“院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或学生会)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经审核无异议后自然获选。
“校优秀学生干部”:院学生会、各班级从推荐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中推选1名候选人参评(如候选人未获评,则经审核无异议后自然获选“院优秀学生干部”;如获评,候选人校优秀学生干部与院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模范地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社会、学校的安定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突出成绩,在同学中威信高,能起到骨干带头左右;
4.按时缴纳当年全部学宿费;
5.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6.在2020-2021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且满一年任期(2020年9月——2021年9月)。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及自身实际情况填写《政管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1)向班级申报,各班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投票选举、召集班委(或团支部成员)会议,初步确定校级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院学生会推荐人选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产生。
2. 班级班委、学生会办公室汇总学生个人申报表并填写《班级推荐汇总表》(附件2),经班级(学生会)范围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4日前上报学院审核批准;
3.学院拟于10月5日组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候选人答辩表现,结合日常工作表现,最终决定校级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人选,报校学工部审核批准。
五、材料报送
候选人《申请表》、《班级推荐汇总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请于10月4日(周一)下午15:00前交报送青岛校区华岗苑南楼312团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xgb75009@163.com。
联系人:于老师 58630198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