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项目名称 |
名额级标准 |
评定标准 |
评审程序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1年认定)。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其他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本年度,我院可推荐14人参加校级评选。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在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班级)前30%(计算时用学生名次除以参与排名总人数); (5)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1.学生申请。登录学生管理系统,点击“学校助学金学生申请”,选择“国家励志奖学金”,点击“申请”。根据系统申请信息依次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进行提交。从系统导出《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于10月17日中午12点前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华岗苑南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gb75009@163.com 2.辅导员审批。辅导员10月17日前须认真审核,在确保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成绩排名在前30%、并同时满足励志奖学金其他评选条件后点击“通过”完成审核。 3.学院审批。学院评审后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设置公示参数,10月19日前在学生系统中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 |
国家助学金 |
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且经2021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一等、二等、三等之间不可兼得。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共分三等:一等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每生每年3500元,三等每生每年2500元,统一按月发放。分配名额已发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1.分配名额:各年级依据前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排序结果进行分配,名额已分配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系统申报:受助学生根据年级分配结果,10月17日中午12点前登陆学生管理系统,点击“学校助学金学生申请”,选择“国家助学金*等”,点击“申请”。根据系统申请信息慎重进行选择,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进行提交。 3.辅导员审核。各年级辅导员于10月18日前完成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助学金等级进行调整,无需学生另行申请,准确无误后点击“通过”完成审核。 4.学院审批公示:学院评审确定国家助学金候选学生,设置公示参数,10月18日前在学生系统中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 |
潍柴助学金 |
2021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500元/人。本年度,我院可推荐1人参加校级评选。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朴实,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 4.2021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学生本人在线申请并提交,从系统中导出《潍柴助学金申请表》,于10月17日中午12点前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华岗苑南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gb75009@163.com 2.学院奖(助)学金工作组按照分配名额,评审产生助学金候选学生,10月19日前在学生系统中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报送候选人纸质《申请表》(一式一份), 同时线上完成辅导员和学院两级审批。 3.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材料汇总,报请学校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拟受助人选,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
应善良助学金 |
3500元/人,按学期发放(经考核合格者,可连续接受资助4年)。本年度,我院可推荐1名2021级本科生参加校级评选。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操行综合分在良好以上。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助人为乐,生活俭朴,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 3.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学年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良好以上。 4.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贫困地区农家子女为主),难以支付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的,2021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学生本人在线申请并提交,在系统中导出《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并附申请书(陈述申请理由并手写签字)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于10月17日中午12点前纸质版一式二份交至华岗苑南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gb75009@163.com 2.学院奖(助)学金工作组按照分配名额评审产生助学金候选学生,10月19日前在学生系统中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报送候选人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线上完成辅导员和学院两级审批。 3.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材料汇总,报请学校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拟受助人选。学校将受助人选材料报送省侨办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
2018、2019、2020级连续受助学生3人(名单见附件5) |
1.连续受助学生需提交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见附件6,成绩一栏可不填写)、个人在校综合表现电子版及百分制成绩单各2份,同时需在线上提出申请,学院需完成线上辅导员和学院两级审批。综合鉴定表不得以第一人称书写。若学生有2门或2门(必修和限选课)以上成绩挂科的,需在本学年补考全部通过,否则取消受助资格。受助同学于10月17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交至华岗苑南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gb75009@163.com 2.对于不满足连续受助资格的学生,请学院出具书面证明,表明未能继续受助的原因,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学院可递补一名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受助学生(申请材料按新申请提交)。 |
中海油助学金 |
2021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人。本年度,我院可推荐1名2020级本科生参加校级评选。 |
1.基本条件: (1)申请者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 (2)学习刻苦,生活俭朴; (3)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参与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工作后,在有能力时自愿向希望工程捐款,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 2.优先获准条件: (1)孤儿贫困生;(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8)建档立卡贫困户。2021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 学生本人在线上申请并提交,在系统中导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于10月17日中午12点前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华岗苑南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gb75009@163.com 2.学院奖(助)学金工作组按照分配名额评审产生助学金候选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报送推荐人《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线上完成辅导员和学院两级审批。 3.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材料汇总,报请学校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拟受助人选,公示无异议,将拟受助学生名单报请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
昱鸿助学金 |
2021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600元/人(经考核合格者,可连续接受资3年)。本年度,我院可推荐1名2020级本科生参加校级评选。 |
1.山东大学全日制二年级在读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政治立场坚定;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朴实,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受助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班级)总排名前50%; 6.2021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困难等级为特殊困难。 |
1. 学生本人在线上申请并提交,在系统中导出《山东大学昱鸿助学金评定申请表》,按照昱鸿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3)规范填写。于10月17日中午12点前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华岗苑南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gb75009@163.com 2.学院奖(助)学金工作组按照分配名额评审产生助学金候选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报送推荐人《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线上完成辅导员和学院两级审批。 3.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材料汇总,报请学校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拟受助人选,公示无异议,将拟受助学生名单报请山东大学昱鸿助学基金理事会,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
乾元爱心助学金 |
2021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本年度,我院可推荐8人参加校级评选。 |
1. 山东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 符合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优先予以资助: (1) 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户或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子女; (3) 学生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致使家庭财产损失特别严重; (4) 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 (5) 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患重病或残疾需长期自费治疗; (6) 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 3.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所学专业,有感恩之心,好学上进、勤俭节约。 4. 2021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 学生本人在线上申请并提交,在系统中导出《乾元爱心助学金申请表》,于10月17日中午12点前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华岗苑南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gb75009@163.com 2.学院奖(助)学金工作组按照分配名额评审产生助学金候选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报送推荐人《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线上完成辅导员和学院两级审批。 3.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材料汇总,报请学校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拟受助人选,公示无异议,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