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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安排

发布日期:2021-10-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院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传递榜样模范力量,形成奋发向上、互相学习的良好校园风气,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安排我院2021年度团支部之星,院级、校级年度榜样人物评选工作如下:

一. 参评对象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在校生(含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

二. 参评类别

(一)思想引领类:

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向上,面对贫困、疾患、自然灾害等各种困难或挫折,通过个人努力传递奋发向上的精神和能量;心怀仁爱、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并获得明显成效和社会肯定;积极参加各种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活动,具有突出成就或优异表现。

(二)学术科研类:

积极参加大学生学术及科技活动,认真钻研学术,积极向各类学术期刊投稿并有优秀学术作品发表;结合专业所学,积极参与产品或项目研发获得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

)创新创业类:

能够用科学创造活力,用挑战创新精神充分展现大学生魅力,在相关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创业实践,在自主创业和创新研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突出表现。

)实践服务类:

积极组织及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实践成果;热心于校园、社会公益服务事业,主动关心并帮助他人;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关爱生命、关爱他人,为建设和谐校园不懈努力,在此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取得突出成就。

(三)校园文化类:

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用艺术感染带动广大同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身体力行地带动广大同学锻炼健康体质,积极参与各级体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 评选流程

(一)团支部评选。各团支部内部组织“年度团支部之星”评比,支部内部推选在学术研究及创新、自主创业及个人就业、校园及社会志愿服务、校园文体活动、思想引领及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2名(不区分类别)。团支部推选的团支部之星”其青年大学习上学期学习比率应在70%以上(除2021级外),且无成绩不合格或违规违纪记录等情况。

团支部评选出本团支部之星后,于11月1日下午1400,以团支部为单位2名候选人的《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年度团支部之星报名表》(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截图及扫描版证书等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份PDF版文件。2021级无需提交成绩单及青年大学习截图),打包压缩发至zhengguantw@163.com邮箱,压缩包及邮件命名格式为:21团支部之星+年级+团支部名称。

经学院审核认证后将授予“年度团支部之星”称号同时授予“学院年度榜样人物”称号。未在规定日期内推选、上报、审核的团支部视为弃权。

(二)学院评选。年度团支部之星”暨“学院年度榜样人物”称号的同学,可申请参评校级“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本年度,学院可推荐3人进入“山东大学‘2021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校级资格审查委员会材料复审及终审答辩环节。

有意向申请者,请在11月3日下午1600前将《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报名表》 (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截图及扫描版证书等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份PDF版文件。2021级无需提交成绩单及青年大学习截图发送至zhengguantw@163.com压缩包及邮件命名格式为21榜样力量+年级/硕/博+姓学院在综合评审后择优推荐3人进入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复审环节。

(三)学校评选

1.复审

1)时间:11月中旬

2)校团委组织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复审评议会,进行复审,具体评选事项另行通知。

2.终审

1)时间:11月下旬

2)校团委组织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终审答辩会,进行评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3.表彰

1)时间:12月

2)学校将举行山东大学2021年度“榜样的力量”优秀学生颁奖典礼,颁发奖杯、证书,邀请获奖学生代表进行经历分享,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后续评选结果将会在学院网站公示请相关同学及时关注。


 

 

共青团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10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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