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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级本科学生17-18学年社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3    作者:     来源:     点击:

本科生2015级各团支部:   

  按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山大学字〔201429号)要求,学制为四年的三年级学生的社会实践成绩考核工作在当学年五月份进行,现就我院2015级本学年学生社会实践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过程组织

  1.学生本人提交材料

  523日—64日,学生向所在班级团支部上交社会实践报告、辅助性证明材料等;

  实践报告要求有专门一段文字明确、详细写明实践地点、实践时间、实践单位、证明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社会实践报告正文部分不少于2000字,如果申请评定优秀,需要不少于3000字,并附实践情景照片2-3张。

当学年有“第二校园经历”或超过1个月时间的“海外学习经历”,在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下,可以“海外学习经历”或“第二校园经历”充抵《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程的社会实践环节,其考核等级统一评定为合格。其中,拟申报“优秀”等级的学生须结合在海外、其它高校学习期间的实践经历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并按照考核程序参加考核。

 

  2.支部考核评定

  64—69日,班级团支部核算每名同学的学年社会实践活动总时间;班级团支部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组织汇报交流与民主评议会,对学生申报考核等级进行民主评议;辅导员在班级团支部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对学生当学年的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进行初步认定,将初评成绩填入《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统计表》,同时将回访记录单内信息填入《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抽查回访记录单》。其中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同学不能超过支部人数的25%。

  3.学院复核

  611—616日,学院团委依据支部报送的《回访记录单》中信息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抽查回访,抽查回访结果填入《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抽查回访记录单》,对抽查回访中发现问题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抽查回访结果修订《考核成绩统计表》。并将修订结果反馈各支部,以此计算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程成绩。

  4.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支部于610日前将《成绩统计表》、《抽查回访记录单》纸质版各一份报送院团委。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zhengguantw@163.com邮箱,邮件和附件均注明***支部成绩统计表/回访记录单。

 

二、工作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

  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成绩将与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优评先等密切挂钩,各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充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学生的根本利益,为学生营造一个和谐的成长成才环境。

  2.严格工作程序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的组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程序与标准进行。

  3.严守工作时间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组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支部务必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报送各项材料。

  联系人:桑老师,电话:58630198

    

  说明:2015级各支部同学仍然可以参与本学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各项活动,同时享有和其他年级同学同等的立项、评优权利。


附件:1.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统计表

   2.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抽查回访记录单

   3.《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1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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