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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6-10-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点击打开)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将学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依据和范围
  本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执行《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点击打开,以下简称“学院办法”)各项规定,具体执行情况,由各年级辅导员根据本年级实际酌情决定。
  除2016级新生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山东大学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均需参加测评(硕博连读转博士生一年级的研究生、出国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需参加测评)。

  二、测评程序
  1、学生申请:测评范围内学生下载《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点击下载,以下简称“学生表格”),根据学院办法填写自身基础性素质情况和发展性素质情况,导师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后,上交至辅导员处申请参评。
  2、年级测评:各年级根据本年级实际情况,于10月12日(周三)12:00前完成测评工作,在学生表格中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学生表格由辅导员签字、并依次将测评结果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3、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各年级结果后导出汇总表,依次填写学生表格“培养单位意见”,一并送交研工部审核盖章后入档。

  三、其他说明
  1、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与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优秀先进评比挂钩,涉及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各年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年度测评工作,确保测评程序和测评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2、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是研究生人事档案的重要存档材料,学生本人及各年级相关工作人员在书写过程中要做到认真负责、字迹工整。

院党委
201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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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2-58630301,5863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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