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在全院心理委员队伍中树榜样、立典型,广泛传播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案例,激发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促进全院心理委员队伍建设,使心理委员更好地为同学服务,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山东大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方案》工作要求,现开展政管学院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循“真爱关怀,朋辈支持”的宗旨,以“沟通快乐,愉悦身心,服务同学,助人自助”为核心理念。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担任班级心理委员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职,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心理活动,配合学校和学院开展心理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5.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举办的心理委员培训及技能比赛。
6.定期与班级同学交流,了解同学的基本心理情况,主动开展工作,帮助有需要的同学。
二、评选流程
申请者于5月6日之前将审批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交至院学工办公室(华岗苑南楼312办公室)臧老师处,电子版(邮件主题以及附件命名格式统一为“政管学院+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学工办邮箱xgb75009@163.com。
学院择将优评选10名院级优秀心理委员并颁发荣誉证书,从中推荐2名参评校级优秀心理委员,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心理中心。心理中心汇总学院评选结果,通过网络形式向全体学生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