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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共青团山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院各团支部:

 

共青团山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并报经中共山东省委和共青团中央同意,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于2017年第四季度在济南召开。根据《关于共青团山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鲁青发〔20178号)要求,和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安排,现就我院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和代表构成

 

省第十四次团代会的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是共青团员中的优秀分子。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示范带动青年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群众观念强,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教育实践和各项活动;

 

5)能够正确行使团员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为保证省第十四次团代会召开前代表的相对稳定,代表候选人人选中团的专职干部应考虑在2017年内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发生变动。代表既要有各级团干部,又要有在校学生。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及选举方法

 

省第十四团代会高校代表名额共56名,我校代表名额为3名,包括校级团组织专职团干部1名,学生代表1名。依据通知要求,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根据学校要求,我院推荐代表4人。

 

三、代表的产生程序和时间要求

 

1.各支部推荐提名。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各团支部要动员所有团员积极参与,行使权力,进行推选。选举不可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填写《共青团山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山东大学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2),于201799日(周六)上午9点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sdu.edu.cn

 

   2.学院汇总推荐。学院将根据各团支部推荐情况,汇总产生我院推荐人选,报送学校团委。

 

   3.学校考察。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并进行逐个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将特别注意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校团委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求以及考察情况,按多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4人报送校党委和团省委审查。

 

   5.代表选举。学校召开团员代表会议进行代表的正式选举,并将《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和关于代表选举情况的说明报送团省委。

 

四、工作要求

 

召开省第十四次团代会是我省共青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成功召开团代会的前提和基础。各选举单位要高度重视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在代表选举过程中,无论是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还是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会议选举,都要严格按照《团章》和有关规定办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履行规定的程序,充分体现团内民主,充分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以选举省第十四次团代会代表为契机,对广大团员进行一次团员意识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再教育。要严肃组织纪律,严格审查把关,坚决反对和防止选举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选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各级团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校第十四次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共青团山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山东大学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

 

 

共青团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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