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发展 > 工作通知 > 正文

2017年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评审安排

发布日期:2017-12-0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提升研究生道德素养和担当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根据学校《关于评审2017年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的通知》要求将学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在校研究生。

  二、奖励额度及经费来源

  全校差额评审,奖励名额全校总计2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经费来源为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基金。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良好,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综合测评优良,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2、重要条件:注重考察研究生的道德素养情况,优先推荐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自强不息、尊师孝亲、责任担当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感人事迹,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的研究生。

  四、评选原则及流程
  评选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公开公正”的原则。
  评选工作流程为: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申请表》(点击下载),与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dw77001@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均为姓名+申请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如:张三申请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5日(周二)22点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同个研究生多次发送申请的,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发送的邮件为准。
  2、单位推荐。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对申请人事迹进行全院公开,同时安排申请人所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最终综合导师、公开、班级等各方面情况确定1-2名道德风尚奖学金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
  3、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单位申请及推荐情况,综合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公示,经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委员会审核后,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获奖人选。
  4、表彰奖励。学校对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表彰。
  研究生若有特别突出事迹或做出重大贡献,经学校研究,可以直接参评获奖。如发现申请人存在违规违纪或其他问题,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依规定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学校通过推荐评选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发挥典型引领及榜样示范作用,形成弘扬正气、积极向上、崇德奉献的良好氛围,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请全体研究生认真梳理本人情况,对照《山东大学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点击打开)确定自身具备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事迹后再行申报,切勿盲目申报。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17年12月1日

62.9K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滨海路72号 邮编:266200

电话:0532-58630301,58630339

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