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各毕业班: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关于印发<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山大学字[2022]1号),现就我院2023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山东大学2023届本硕博毕业生。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省级和校级,由学院初选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依据推荐顺序和比例分配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认真刻苦,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校期间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学金,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等。
(二)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2、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3、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4、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6、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8、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1.学生根据申报条件,填写《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研)》(附件1)或《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本)》(附件2)、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于3月9日17点前,提交申请表至本班班长处。
2.各班班长组织班级同学,根据申请学生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以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本班推荐人顺序排序,填写《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附件3),连同班级申报人申报材料(评审表电子版+成绩单纸质版),于3月10日下午15点前一并报送本年级辅导员处,各年级辅导员结合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及申报人情况,按照规定比例范围确定省优秀、校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3.各毕业年级辅导员请于3月10日下午17点前将《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附件3,请在备注中注明省级、校级)电子版发送至qdbaimiao@163.com邮箱,初选人员名单纸质版及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交至华岗苑南楼304外事办公室白老师处。
4.学院拟于3月13日前在院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审批程序
(一)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流程
2023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流程在山东大学就业服务平台完成。学院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登录山东大学就业管理服务系统-“优秀毕业生登记”导入初选名单并下发到毕业生,相关毕业生请务必于3月16日中午12点前登录就业管理服务系统-“优秀毕业生登记”填报所获荣誉和主要事迹后提交至学院审核。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对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予以审核,审议通过后学校予以表彰并颁发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由学院在线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后存入学生档案。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二)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审批流程
学院确定省优毕业生初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sdgxbys.cn),在“就业手续办理”-“学生用户管理”中对照学生名单标记“省优初选设置”。请相关毕业生务必于3月16日下午12:00前登录省网在“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省优毕业生填表”中填写基本信息和事迹及相关奖励情况。学院将于3月16日下午5:30前在“就业手续办理”-“省优毕业生审核”中审核、编辑修改学生信息并提交学校,学校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过期将不予审核。经报备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发布和查询,并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学校下载打印《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加盖学院、学校印章装入毕业生档案。
五、有关要求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1.在毕业离校前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处分的。
2.在就业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正常毕业年度未能按时毕业的。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3届各毕业班: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关于印发<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山大学字[2022]1号),现就我院2023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山东大学2023届本硕博毕业生。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省级和校级,由学院初选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依据推荐顺序和比例分配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认真刻苦,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校期间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学金,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等。
(二)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2、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3、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4、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6、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8、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1.学生根据申报条件,填写《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研)》(附件1)或《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本)》(附件2)、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于3月9日17点前,提交申请表至本班班长处。
2.各班班长组织班级同学,根据申请学生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以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本班推荐人顺序排序,填写《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附件3),连同班级申报人申报材料(评审表电子版+成绩单纸质版),于3月10日下午15点前一并报送本年级辅导员处,各年级辅导员结合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及申报人情况,按照规定比例范围确定省优秀、校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3.各毕业年级辅导员请于3月10日下午17点前将《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附件3,请在备注中注明省级、校级)电子版发送至qdbaimiao@163.com邮箱,初选人员名单纸质版及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交至华岗苑南楼304外事办公室白老师处。
4.学院拟于3月13日前在院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审批程序
(一)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流程
2023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流程在山东大学就业服务平台完成。学院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登录山东大学就业管理服务系统-“优秀毕业生登记”导入初选名单并下发到毕业生,相关毕业生请务必于3月16日中午12点前登录就业管理服务系统-“优秀毕业生登记”填报所获荣誉和主要事迹后提交至学院审核。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对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予以审核,审议通过后学校予以表彰并颁发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由学院在线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后存入学生档案。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二)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审批流程
学院确定省优毕业生初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sdgxbys.cn),在“就业手续办理”-“学生用户管理”中对照学生名单标记“省优初选设置”。请相关毕业生务必于3月16日下午12:00前登录省网在“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省优毕业生填表”中填写基本信息和事迹及相关奖励情况。学院将于3月16日下午5:30前在“就业手续办理”-“省优毕业生审核”中审核、编辑修改学生信息并提交学校,学校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过期将不予审核。经报备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发布和查询,并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学校下载打印《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加盖学院、学校印章装入毕业生档案。
五、有关要求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1.在毕业离校前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处分的。
2.在就业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正常毕业年度未能按时毕业的。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