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5 周年,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作用,培树学生身边可学可信的先进典型,以榜样力量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德情操,提高知识水平、社会责任和实践本领,努力为实现党和人民赋予的新使命奉献青春力量,根据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24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的通知》(青教工委[2024]5)、《关于评选2024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评选推荐优秀学生参加“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青岛校区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名额向毕业年级学生倾斜。2023级新生原则上不列入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专业排名前20%(含20%),没有不及格科目。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组织参加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扶贫支教、社会公益、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成绩突出。
(五)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育文化艺术、发明创造等各类比赛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六)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表率作用强,群众威信高,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三、名额分配
(一)名额总数
学院可推荐优秀本科生2名,优秀研究生2名。
四、评选程序
学生申请,各培养单位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青岛市市委教育工委思想政治与德育工作处。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
1.《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表》(附件3);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4);
3.成绩单、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送要求:
1.学院将对学生《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表》填报内容真实性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保留原始材料。
2.各类申报材料将作为评审依据,请申报人务必严格认真对待,确保材料重点突出、调理清晰、内容详实。
3.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华岗苑南楼312臧老师处,并填写问卷星https://www.wjx.cn/vm/ex6AarT.aspx# 。
(三)报送截止时间:
3月15日10:00,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