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定山东大学(青岛)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大学助学金的通知》,现将我院2023年度各项助学金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程序
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大学助学金的评定对象、评定标准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大学助学金一览表》。
1.学生申请。学生登陆学生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进行。学生需登录系统,在“学生信息”模块准确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后(注意:所有信息全部填写,不留空白),之后进行助学金申请,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均可从系统中导出,将所有空余信息补充完整,并调整格式至一页或一张纸的正反面,以A4纸打印,无特殊要求的不得手写。
(1)截止日期
助学金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时间:10月16日(周一)上午11点前。
(2)材料报送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xgb75009@163.com邮箱,由于邮件数量巨大,为便于查找,申请励志奖学金、助学金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21级+励志奖学金项目名称+姓名”,如“21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张三”;“21级+助学金项目名称+姓名”,如“21级国家助学金张三”。
纸质版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一式一份交至学院办公室张老师处(华岗苑南楼316办公室)。
2.学院评选。学院奖(助)学金工作组评审产生助学金候选学生。评审结果将于10月18日(周三)前在学生管理系统内公示,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申请同学自行关注。公示无异议,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3.学校评审。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材料汇总,报请学校奖(助)评审委员会和相关捐资单位评审,产生拟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二、注意事项
1.助学金受助学生需为2023年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申请者在材料报送时,务必规范,相关表格下载后要将所有空余信息补充完整,并调整格式至一页或一张纸的正反面,以A4纸打印上报。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相互不能兼得;国家助学金三个等级之间不能兼得;国家助学金与山大助学金不能兼得。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大学助学金一览表
2.助学金模块网上系统使用说明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