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根据学校团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山大青字〔2024〕02号)要求,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我院共青团组织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内容及名额分配:
(一)山东大学五星团支部暨先进团支部
本年度,学院采取支部自主申报、组织答辩评选、学院综合评议的方式推荐产生4个五星团支部,同时获评先进团支部。
1、材料报送:
有意向申报的支部,请于3月30日17点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zhengguantw@163.com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为“xxx支部+先进团支部”:
(1)《山东大学先进团支部审批表》电子版(见《评选条件及需上报材料》);
(2)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所有支撑材料请扫描后放到1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格式为“xx支部+先进团支部支撑材料”;
(3)《山东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为必备材料,请各支部认真填写并于答辩当天提交。
2、答辩安排:
院团委拟于4月1日(周一)晚组织答辩会,各团支部做工作报告,利用ppt等形式展示交流本年度团支部工作成果。展示形式不限,务必突出重点,展现特色。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展示交流会全院学生均可观摩,各团支部推选1名学生代表组成评委团,现场评分,计入考评成绩。
3、其他说明:
(1)未申请五星团支部的支部,于4月7日前提交《山东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华岗苑南楼312办公室),经学院评议小组书面评议推荐产生四星团支部。
(2)2023年6月1日及之后成立的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按新生团支部评选优秀团员。
(3)青年大学习支部整体学习比例低于80%的团支部在本年度的团支部达标升级中自动降为三星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类:
1.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我院可推荐1人参加校级差额评选;
2.山东大学优秀团干部:我院可推荐7人参选;
3.山东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按照“五星、四星、三星、新生”团支部评选的优秀团员比例(占支部团员数的百分比分别是15%、10%、8%、5%)进行申报,根据评选比例不足1人的支部按1人进行评选;
4.山东大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我院可推荐1人参选(学院获先进集体称号可追加)
5.山东大学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我院可推荐2名研究生、2名本科生参选;
6.山东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我院可推荐2名研究生、2名本科生参选(不含自然入选的先进个人);
7.山东大学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我院可推荐1人参选;
8.山东大学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我院可推荐2名研究生、2名本科生参选;
9.山东大学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我院可推荐2名研究生、2名本科生参选;
10.山东大学社会工作先进个人:我院可推荐2名研究生、2名本科生参选;
11.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我院可推荐1人参选;
12.山东大学劳育工作先进个人:我院可推荐1人参选;
具体查看附件《评选条件及需上报材料》。
二、先进个人类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同学,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附件《评选条件及需上报材料》,并于4月1日(周一)17点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团委华岗苑南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engguantw@163.com邮箱。其中,邮件及压缩包/文档命名格式为:
1.单项先进个人申报材料(优秀团员除外)电子版按“类别+年级+学历+姓名”格式,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22硕张三”;
2.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电子版按“优秀团员+年级+学历+班级”格式命名,如“优秀团员+21本行管班”。
三、评比要求和说明
(一)本次五四评比表彰的范围包括我校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青年集体和青年教职医务员工、教工团干部,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我校青年团员、学生团干部。
(二)所有参评的同学需提交带有个人信息的“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记录(以下图为例)。2023年度全期青年大学习初次学习完成比例(需在学习当周完成,后期补学的不算在内)未达到100% 的同学取消参评资格,博士团支部可适当放宽比例要求。
(三)各类单项先进个人(包括山东大学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劳育工作先进个人)学院内不可兼得。请申报人将申报表及奖项相关支撑材料(奖项支撑材料获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个人奖项的支撑材料均需附学生拓展培养计划认证单、青年大学习学习记录)交至学院团委处。
(三)参评优秀共青团员的同学请向班级团支部提交申请表及青年大学习学习记录等相关辅助证明材料,班级团支部按照“五星、四星、三星、新生”团支部评选的优秀团员比例(占支部团员数的百分比分别是15%、10%、8%、5%)进行申报,根据评选比例不足1人的支部按1人进行评选,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原则上不予分配名额。并将《政管学院优秀团员汇总表》(注明推荐顺序)提交院团委,个人申请表及辅助材料各团支部留存备案。
(四)坚持严实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各团支部在集体或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对候选集体及个人进行全面了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报: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落实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共青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