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链接:https://www.grad.sdu.edu.cn/content3.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64&wbnewsid=20431 点击打开,以下简称《学校通知》)及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工作会各项要求,现将政管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评审原则及参评范围
山东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实施指导和监督考核。学院党委按照学校要求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本人不参评奖学金)为委员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等工作。
研究生奖学金面向全部符合条件的学生开放申报。申报前,学生应仔细阅读《学校通知》,明确学院可推荐参评的各奖项名额及申报要求,一旦上报,视为充分了解并认同《学校通知》的各项要求,各奖项的申请条件严格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山大研字〔2023〕20号)》文件规定 https://www.grad.sdu.edu.cn/info/1029/19997.htm ,学院评审委员会将按各奖项申报要求,坚持突出创新、保证质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各个奖项的拟推荐人选。
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第三学年至毕业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且未重修通过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二、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申报
1.申报校长奖、国家奖、社会奖的研究生:
完整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周一12点前。
纸质材料:(1)《政管学院2024年国家社会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2)科研成果的纸质原件。请将科研成果的纸质原件按申报表中所列顺序依次放在档案袋中,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贴在档案袋表面,一份放在档案袋内成果最上面,交学院华岗苑南楼312臧老师处。逾期将不再接收。已交材料不予更换补充,奖学金评选完成后退还。
电子材料:填写截止时间10月14日周一12点前,逾期将无法填写。问卷星《政管学院研究生成果清单》(链接https://www.wjx.cn/vm/Yomy3ac.aspx#)。按照申报表中所填成果提交问卷,有几个成果提交几次问卷;同个成果多次提交的,以截止时间前的最后一次提交为准。申请参评校长奖、国家奖、社会奖学金的研究生,请务必全面、规范填写。
注意:
(1)申请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学生方可申报。科研成果要求如下:
①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不同学年不能重复、累积使用,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需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选择作者位次“共同第一”,并在“共同第一排名”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该成果是否已申请过奖学金。
②博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第三学年至毕业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③科研成果应为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应用专利,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等。所交科研成果作者的第一单位均必须是所在培养单位,申报人的第一单位均必须是所在培养单位,成果必须正式公开发表,清样/用稿通知等各种形式的证明一律不算成果;
④2023-2024学年参评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需在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发表(校长奖学金除外);
(2)申报前必须与导师沟通,慎重填写申报表“导师是否同意”栏。导师不同意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
(3)国家奖、校长奖与社会奖不兼得。
2.申报优干奖的研究生干部填写《政管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2)交至辅导员处即可,截止时间同上。优干奖可与国家奖、社会奖、学业奖兼得。
3.学业奖不必专门申报,原则上仍以综合评价成绩、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为主要评审依据,具体评审办法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学院直接按照评审委员会决议进行评选,结果另行公布。
(二)学院核查
学院对照科研成果清单核查成果原件,形成上会材料。
(三)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上会材料确定国家奖、社会奖拟获奖人选以及校长奖拟推荐人选,确定学业奖评审办法,形成优干奖评审意见。
(四)公示结果
相关结果在学院网站学生发展板块工作通知栏目中公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全体研究生自行关注。
三、拟获奖学生准备获奖材料上报学校
10月20日前,拟获奖学生参考《学院拟推荐奖学金候选人系统操作手册》(附件3)网上录入成果;
待学院审批成果并通过后,拟获奖学生引用该成果申报相应奖项,待学院审批奖项通过后网上导出《审批表》和《个人成果清单》;
拟获奖学生将《审批表》和《个人成果清单》于10月22日(周二)12点前一并报送至华岗苑南楼312臧老师处;学院视公示情况报送学校。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