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校设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各项社会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名额及标准
禾宏助学金、昱鸿助学金、喜来健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中泰安苔花助学金等5项社会助学金的评定对象、分配名额、评定标准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24-2025学年禾宏助学金等5项社会助学金一览表》(各项社会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各项社会助学金的申请与审核通过学生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进行。学生需登录系统,在“学生信息”模块准确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后(注意:所有信息全部填写,不留空白),之后进行助学金申请,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助学金的申请表均可从系统中导出,将所有空余信息补充完整,并调整格式至一页或一张纸的正反面,以A4纸打印,无特殊要求的不得手写。
1.截止日期
助学金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8日(周五)下午17点前。
2.材料报送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xgb75009@163.com邮箱,由于邮件数量巨大,为便于查找,申请助学金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24级+助学金项目名称+姓名”,如“24级应善良张三”。
纸质版材料:禾宏助学金、昱鸿助学金、喜来健助学金、泰安苔花助学金一式两份;应善良助学金一式三份交至学院办公室张老师处(华岗苑南楼316办公室)。
(二)学院评选
学院奖(助)学金工作组评审产生助学金候选学生。评审结果将于11月11日(周一)前在学生管理系统内公示不少于3日,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申请同学自行关注。公示无异议,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三)学校评审
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材料汇总,报请学校奖(助)评审委员会和相关捐资单位评审,产生拟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助学金受助学生需为2024年秋季学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因各项社会助学金需要将材料原件提供出资方,学生可从管理系统中导出社会助学金申请表,并把信息补充完整,调整格式,用A4纸张打印,超过1页的务必正反打印。
3.各社会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