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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政管学院青年师生宣讲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山东大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青年师生宣讲团相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强化文化涵育,学院拟成立“政管学院青年师生宣讲团”,现面向全院公开选拔宣讲团成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队伍组织

1.校级青年师生宣讲团

学校组建校级青年师生宣讲团,人数为50人左右,成员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骨干教师、政策研究专家、优秀辅导员代表、学生党员骨干及团学组织负责人构成。重点面向全校青年师生开展示范宣讲,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核心要义、新时代作风建设要求、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主题,打造宣讲品牌,发挥校级层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学院可向校团委报送1名“校级青年师生宣讲团”推荐人选。

2.院级青年师生宣讲团

学院参照校级做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青年师生需求,组建院级青年师生宣讲团,人数为20人至30人左右。成员包括学院党委领导、专业教师、班主任、学生骨干、优秀研究生和本科生等。重点面向本学院青年师生开展分众化宣讲,设计具有学科特色的宣讲课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学院日常管理、人才培养深度融合。

3.基层青年师生宣讲小组

鼓励学院内各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等基层组织,结合实际情况组建基层青年师生宣讲小组。成员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党员、团干部、学生代表等。基层宣讲小组重点面向本班级、本社团青年学生,开展形式灵活的微宣讲活动,注重挖掘身边青年师生的典型事例,针对性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选拔条件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青年师生宣讲团(小组)”成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无任何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的行为记录。

2.理论素养较高。具备扎实的政治理论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能够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

3.个人事迹突出。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以身作则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有让青年师生可亲可信的生动实践案例。在团学工作、校园治理中展现青年担当,以具体行动带动身边青年师生践行优良作风。

4.宣讲能力优秀。具有丰富的宣讲经验和优秀的宣讲能力,在演讲表达、互动交流、临场应变等方面表现优异,善于将宣讲内容转化为青年人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青言青语”和小道理、小故事,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青年中入耳入脑入心。

三、宣讲内容

宣讲需紧扣“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主题,结合学校建设实际和青年认知特点,从理论阐释、案例剖析、实践指引、文化浸润等角度设计宣讲内容,确保政治性、学理性与亲和力相统一。

1.核心理论阐释

系统讲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重要论述,阐明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

2.典型案例剖析

选取国内高校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例,警示青年师生警惕“小事小节”中的作风隐患,筑牢思想防线。同时,挖掘校内青年师生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优良作风中的典型事例,增强宣讲的代入感和实效性,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3.实践路径指引

提出面向教师、管理干部以及青年学生的行动倡议,引导教师以优良教风带动学风,干部以务实作风服务青年师生,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学生组织建设、社会实践、校园生活等场景。

4.校园廉洁文化

结合“青年说廉”等品牌活动,设计互动式宣讲环节,如短视频创作、情景剧演绎、廉洁知识竞赛等,用“青言青语”提升宣讲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青年师生医务员工主动参与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共同维护校园清风正气。

、具体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5月21日17点。

2.宣讲人按照通知要求,自行选择报名类别,填写相应类别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至报名问卷星。学院将对申报人员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核,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选拔。





“校级青年师生宣讲团”报名

“政管学院青年师生宣讲团”报名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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