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认真做好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山大学字[2019]17号,见附件1),及青岛校区《关于开展校区201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1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目前在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本科生(2015级国英双学位、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2019级新生认定工作将于9月份进行,通知将另行下达。
二、认定程序
(一)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构
1.建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工作组设联系人一名,如工作出现变动,应及时调整工作组成员。
2.成立班级(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
各年级以班级(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其中,学生代表应从班干部(党员)、舍长、普通同学等不同群体中产生,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专业)总人数的2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须在本班级(专业)范围内公示。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见后附表格)
三、审核及调整
1、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复查,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校园卡消费大数据查询等方式,核实认定结果。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到学生当中,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学习等方面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学校将取消学生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认定期间学校设立意见反馈信箱(qdxgb@sdu.edu.cn),并开通意见反馈电话(0532-58630268),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2、学院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暑假期间,如家庭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变故导致经济状况显著变化,学生可于2019年9月10日-20日提交《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表》(附件5),由班级(专业)评议小组在系统中进行量化评估及民主评议,经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并公示后,与纸质版《调整表》同时提交学生工作部审批。其他原因提出的认定调整申请概不受理。
四、工作要求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准确,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及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要求 |
备注 |
1 |
5.24 |
各班健全认定工作机构 |
5月24日12:00前,各班根据通知要求,报送本班本年度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及小组组长报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并在班内进行公示。 |
1、本学期,学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取消学生填写表格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2、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市低保户、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和优抚家庭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学期暂不提交纸质表格,待9月底新生认定结束之后,按照认定困难等级由高到低排序导出全院认定结果汇总表,请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老生认定工作,9月申报不再受理。 |
2 |
5.24-5.27 |
申请同学维护系统信息,进行线上困难认定、量化评估 |
学生管理系统地址为:http://bkzhgl.sdu.edu.cn:8081/login.do(推荐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学生使用选课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5月27日前,申请同学根据通知要求及附件《困难认定模块使用说明》(附件2)完成系统个人信息维护,确保填写内容准确完整、不留空白,系统中家庭经济情况填写内容与《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重合的,两者要保持一致。同时进行困难认定及量化评估,在系统内点击“量化评估”栏,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请页面,依次如实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即可完成申请。
辅导员根据计分原则将第五项得分录入系统,系统根据《山东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及评议办法》(附件3)的权重公式进行量化评估,计算出学生量化得分。
因困难认定涉及人数较多,为保证系统运行速度,请各级同学按以下时间段内进行信息维护和确认。18级(5.24)、17级(5.25)16级、15国英(5.26) |
3 |
5.27-5.29 |
各班级评议小组线下收齐相关材料 |
申请同学根据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至班级评议小组处,学生应本着诚信、负责的态度,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写《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并需本人手工填写个人承诺:“本人承诺以上所填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确保《申请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于5月29日前,提交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
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包括: ·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建档立卡户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的大病支出证明(诊断书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
4 |
5.29-5.31 |
各班级报送材料并进行线上民主评议 |
5月29日,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登陆系统对认定同学进行线上民主评议。
各班级于5月31日12点前,将认定材料报送至本年级辅导员处。
认定材料包括《申请表》、手写《承诺书》及新申请同学的相关证明 |
5 |
6.1-6.5 |
各班级进行线下民主评议 |
辅导员带领各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于6月5日前,对线上评议结果进行充分了解和讨论,形成集体决议后可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正,最后参照量化评估得分形成困难认定结果 |
6 |
6.5-6.10 |
认定结果录入及公示
|
各年级辅导员将认定结果录入系统并公示5个工作日。 |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