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校区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 (2016级及以上)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19年度单项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16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单项奖包括研究与创新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海外学习奖、第二校园奖、学习优秀奖。
三、评选条件、评定标准及名额
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各单项奖的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见附件1(其中社会工作奖及社会实践奖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评审程序
(一)组织申请。申报学生登陆“学生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8081/login.do),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并导出申请表。其中,申请研究与创新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的学生在申请后需导出申请表。
(二)材料报送:申报人需报送材料:系统导出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需加盖本科生院成绩证明章,一式一份);可提供所获奖励复印件(一式一份)。申请海外学习奖或第二校园奖的学生需提供外出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或有效证明材料。
各项材料务必于11月1日(周五)12:00前提交至华岗苑南楼312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学院评选:学院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评选产生奖学金参评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汇总推荐人选材料统一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核,并完成线上审批。
五、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综合奖与单项奖(海外学习奖与第二校园奖除外)不可兼得,各项单项奖可以兼得。
(二)对于评奖名额未作具体限制的奖项,请学院对申报人材料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三)申请海外学习单项奖或第二校园单项奖的学生,学习时间须在2018-2019学年内,且必须结束海外学习或第二校园学习后方可申报。(已申请“山东大学学生海外经历专项经费”的原则上不再参评海外学习奖)
(四)申请参评的表彰、奖励及事迹须在2018年10月1日到2019年9月30日期间取得的方可参评。
(五)申报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的各类获奖等相关情况均需上传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奖只提供最高奖项证明材料)。若一项目存在多种证明材料可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份文件上传。
(六)若单项奖申请表中因奖项名称过长而导致表格格式产生变化,可导出表格线下调小字号以保证格式。导出后可适当调整表格样式要求表格整洁、美观,中间不得有断页、加页。
(七)在本次评奖评优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操作问题,可加入系统答疑QQ群:677412970,有技术人员专门进行解答。
政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