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各年级:
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用于奖励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修养、出众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水平、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综合素质最为优秀的学生。根据校区《关于做好2019年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综合)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度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及金额
参评学生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校长奖分设校长奖(综合)、校长奖(单项),共计评选30名,奖励额度为10000元/人。获得校长奖(综合)的学生同时授予“全面发展标兵”荣誉称号。
二、评选条件
(一)校长奖(综合)
除需满足《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参评学生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历学年均获优秀学生奖一等奖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排名第一,2017、2018级学生历学年均获学业一等奖或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第一;
2.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显著;
3.2017级、2018级学生本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二)校长奖(单项)
除需满足《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在道德风尚、研究创新、创业实践、社会服务、文体素养等某一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报。学校下发奖学金评选通知后,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可在“学生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8081/login.do)进行线上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申请后需导出申请表,导出后可适当调整表格样式,要求表格整洁、美观,中间不得有断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本人签字后在11月4日(周一)12:00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华岗苑南楼312政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导出后申请表保持正反面一张A4纸,该申请表将用于校长奖答辩现场评审材料,请务必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有效,表格样式整洁美观)。
2.学院评选。各年级将推荐人选及次序上报学院后,由学院组织复审复查。复查合格同学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与地点由辅导员再行通知),个人陈述6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请各位同学严格控制时间,严禁超时。请各位答辩同学提前到场,拷取PPT并抽签。欢迎学院学生前来参观学习。
3.学院公示。学院对推荐人员在学院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院系需按要求完成线上审批,并将材料送至校区学生工作部门评审。
4.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无误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采取材料评审、民主评议、答辩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
5.学校公示。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通过校园网等形式向全校学生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6.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者。
7.表彰奖励。学校召开颁奖典礼,对本年度校长奖获得者进行隆重表彰、奖励。
四、注意事项
1.校长奖(单项)推荐人数: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推荐,不限推荐人数;校长奖(综合)推荐人数:每个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
2.申报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的各类获奖等相关情况均需上传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奖只提供最高奖项证明材料)。若一项目存在多种证明材料可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份文件上传。若证明材料缺失,可至学院开具相关证明后扫描上传。申报学生若有参评论文,需上传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的扫描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若有参评专著,需上传专著封面及扉页的扫描件。
3.若申请表中因奖项名称过长而导致表格格式产生变化,可导出表格线下调小字号以保证格式。
4.在本次评奖评优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操作问题,可加入系统答疑QQ群:677412970,有技术人员专门进行解答。
政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