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各年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励志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结合校区相关安排,现组织开展“寻找启明星”——山东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找启明星——做自强自立的追梦人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8日-11月29日
三、评选条件
1.我院全日制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怀揣梦想,砥砺奋进,勇于克服困难,战胜挫折,在学习学业、学术创新、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自立自强,拼搏进取,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学校、社会、同学中引起较大反响、引领自强自立风尚者优先。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将在青岛校区开展,共设三项荣誉,分别是“山东大学自强之星”、“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院级自强之星”,青岛校区名额分配如下:
1.“山东大学自强之星”2人,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
2.“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2人,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
3.院级“自强之星”12人,每人将获得院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我院有一名推荐名额。
五、活动安排
(一)院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11月8日—11月21日)
1.宣传发动:学院通过海报、学院网站、微信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学生参加;
2.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按照要求填写《山东大学2019年度自强之星推荐表》(附件1),于11月14日(周四)17:00前提交表格至华岗苑南楼312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评选: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选办法,在充分考虑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院级自强之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为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学生资助办公室。
(二)校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11月25日—11月29日)
1.校级初评:根据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学生资助中心组织成立校级评审小组,经评审后确定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2.校级终评:学校组织召开自强之星终评会,候选人进行个人陈述,选拔师生代表参与现场投票,根据现场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山东大学自强之星,并予以公示。(具体请关注山东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官方微信)
六、材料报送
请候选人认真填写《2019年度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表》(附件1)。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另需准备2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获得奖助情况和事迹材料格式详见附件2)以及4张个人近期学习生活照(电子版)。
政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