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各年级: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5月21日下达的《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7号)要求,现将校区本科生2019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不含2019级);2018-2019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及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十佳班长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2018-2019学年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优良学风班。
三、名额分配
名额总数为:优秀学生5名,优秀学生干部3名,先进班集体2个。以上荣誉称号学院可分别推荐一个参与校区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核。校区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二)先进班集体
各学院推荐一个班集体作为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对象,学院初审、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核。校区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班集体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
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1);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
3.《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3);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4);
5. 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目前成绩单已可以线上下载、申请省级先进班集体无需提交成绩单);
6.《山东省先进班集体汇总表》(无需扫描,直接发送Excel电子版)(附件5)。
(二)报送要求:
1. 因疫情期间特殊情况,本次评审无需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请各学院对学生各类《登记表》填报内容真实性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审核无误后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扫描并生成PDF文件后进行报送。
2. 各类申报《登记表》将作为评审依据,请申报人务必严格认真对待,确保材料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内容详实。
3. 以上材料除附件5和成绩单(以系统导出格式为准)外,其他材料均为PDF扫描版。
4. 请各学院将上述材料打包压缩为“集体/个人+评优材料.rar”的文件,压缩包内请将各奖项分不同文件夹存放,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xgb75009@163.com。报送截止时间至5月27日下午17:00。
六、相关说明
(一)各年级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二)各年级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名额和程序确定推选对象,要做好本单位的公示。各学院需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及院内评选推荐程序的公正性负责。对评选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三)在校期间曾获过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同一奖项。
(四)校区拟于6月1日举行答辩评审会,请各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人或班级做好答辩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政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