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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本科生学业奖、三好学生、第二校园奖评选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10-06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山东大学2020年度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720182019级本科生

二、评选类型

学业奖、三好学生、第二校园奖评定按《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735号)、《山东大学第二校园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

三、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

(一)学业奖学金:学业奖一等、二等、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年级参评人数的5%10%15%(其中国英双学位按山东大学特色人才培养计划核算,获奖比例扩大到10%15%25%)学业奖学金名额已发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注:申请学业奖一二三等的学生分别需满足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年级(班级)的前7%、前20%、前40%,国英双学位学生申请学业奖一二三等需满足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参评范围的前10%、前25%、前50%

(二)校三好学生:获得学业一等奖同时获得至少一项特长奖且德育考评等级为优,直接授予山东大学“三好学生”称号。

(三)第二校园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山东大学第二校园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奖励标准分别为3000/人、2000/人。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2.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山东大学和交流学校的校规校纪,无违纪违法行为;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4交流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交流期间表现良好。

2)具体条件

山东大学第二校园一等奖学金除需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在交流期间在交流学校完成正常学业,一学期所修总学分不低于15学分,一学年所修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不低于80分。

山东大学第二校园二等奖学金除需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在交流期间在交流学校完成正常学业,一学期所修总学分不低于15学分,一学年所修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

3.特殊说明

1)第二校园奖的学生需提供外出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或有效证明材料,学习时间须在2019-2020学年内,且必须结束第二校园学习后方可申报。

2)按照校际合作协议派出的本科生因交流当年没有山东大学学习成绩,因此不再参与该年度学校学业奖的评定。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各年级辅导员认真审核学生材料,并于10817点前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符合条件学生登陆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211.86.56.236/login.do)进行线上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其中,第二校园奖参评学生需于10817前,将本人外出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或有效证明纸质版材料交至华岗苑南楼312团委办公室于老师处

 2.辅导员线上审批;

3.学院线上审核,并于109日前在系统中进行公示,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相关同学及时关注。

注:除校级三好学生外,其他奖项均需通过上述流程完成。校三好学生无需学生申请和辅导员审批,系统内自动生成名单并进行院内公示。

附件12020奖学金模块使用说明.pdf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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