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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班集体参加2020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班集体参加2020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现将学院相关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不含2020级);2019-2020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学院可推荐1名同学参加校级评选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及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学院可推荐1名同学参加校级评选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职,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十佳班长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学院可推荐1个班集体参加校级评选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2019-2020学年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优良学风班。

、评选程序

学生或班集体申请,各学院、书院,团工委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核。校区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或班集体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材料报送

1.材料清单:

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1点击下载);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点击下载);

3)《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3点击下载);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4点击下载);

5)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

6)《山东省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5点击下载)。

7退役复学学生申报时,除报送上述材料外,还需报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PDF扫描件。

8其他相关证明性材料

2.报送要求:

1)各类申报材料将作为评审依据,请申报人务必严格认真对待,确保材料重点突出、调理清晰、内容详实。

2)请有意向申请同学、班集体,于3月1日下午16点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院团委办公室(华岗苑南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放至xgb75009@163.cn邮箱,命名方式为“20+类别+姓名”,如“20省优学生张三”。结合疫情实际,未返校同学的可仅报送电子版,其中【附件4、成绩单以及其他证明性材料】可以PDF扫描件形式一并打包压缩发送。

3.报送截止时间:

3月1日下午16:00。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4.信息录入工作:

学院评审完毕后,所推荐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需在“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和学院审批。

、相关说明

申报学生、班集体需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评选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根据《通知》要求,学校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评选条件参照“评选条件(一)(二)”,其中退役学生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其任职时长可接续计算)。如学生符合评选条件,学院可按评选程序进行申报。退役复学学生不占学院计划推荐名额。

(三)在校期间曾获过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同一奖项。

(四)校区拟于3月5日举行答辩评审会,请各位候选人或班级做好答辩准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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