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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6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1届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1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关于印发<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山大学字[2019]57号)点击查看),现就我院2021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省级和校级,由学院初选推荐被评选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不再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认真刻苦,专业基础扎实,成绩突出,无不及格现象。本科生在历年山东大学本科生德育素质评价中评价等级为“优”,研究生在历年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山东大学本科生学业奖一等、二等或其他相当奖项,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1.学生根据申报条件,填写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研)》(点击下载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本)》(点击下载,并提交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出申请。

2.各年级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实施,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规定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并按推荐顺序排序。

3.学院拟于4月29日前在院网站进行公示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学院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对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予以审核,审议通过后学校予以表彰并颁发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加盖学校印章装入毕业生档案。

5.学院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各毕业班辅导员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sdgxbys.cn),在“就业手续办理”-“学生用户管理”中对照学生名单标记“省优初选设置”,再组织相关毕业生登录省网在“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省优毕业生填表”中填写基本信息和事迹及相关奖励情况。请各毕业班辅导员务必于5月8日下午17:30前“就业手续办理”-“省优毕业生审核”中审核、编辑修改学生信息并提交学校,学校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过期将不予审核。经报备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发布和查询,并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学校下载打印《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加盖学院、学校印章装入毕业生档案。

四、报送安排

各毕业班辅导员请于4月28日(周三)上午9:00报送以下材料:

1.纸质版: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点击下载请在备注中注明省级、校级)、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份至华岗苑南楼312办公室于老师处。

2.电子版: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点击下载,请在备注中注明省级、校级)发送至yling@sdu.edu.cn邮箱。

五、有关要求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1.在毕业离校前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处分的。

2.在就业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正常毕业年度未能按时毕业的。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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