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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日期:2016-10-16    作者:     来源:     点击: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根据《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第十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如下:

  一、2016年度学校奖学金工作会精神及实际拨付情况

  根据学校奖学金工作会精神:学校只拨付总数,具体如何细分全部由学院决定,取消往年不得“全覆盖”、不得平均分等的限制。

  本年度,学校按照有资格领取学业奖学金的硕博士总数下拨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博士8000/人,硕士3400/人,总额上高于学校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其中,博士、硕士分别高于学校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

  二、2016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审的具体操作办法

  (一)博士

  1.发放范围:所有有资格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100%全覆盖。

  2.是否分等及各等金额:2014级和2015级按照[8000/*有资格获学业奖的总人数]控制总额,根据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占本年级有资格获学业奖总人数的40%、二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占本年级有资格获学业奖总人数的60%的核算各等钱数,原则上两个等级的钱数之比应为9:7,具体以年级实际计算情况为准;2016级平均分配。

  3.有关排序方法问题:2014级和2015级拟按照[综合测评成绩*50%+科研成果*35%+学习成绩绩点*15%]的总成绩排序,其中,在综合测评中计算学习成绩时,应当计算该生当前所有的学习成绩,即2014级计算博一和博二的所有成绩,2015级计算博一的所有成绩;2016级平均分配不再专门排序。

  4.是否兼得:可以与国家、社会、优干等奖学金兼得,但国家与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硕士

  1.发放范围:所有有资格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生100%全覆盖。

  2.是否分等:2014级和2015级按照[有资格获学业奖的总人数的20%得一等,30%得二等,50%得三等]来分等获得,2016级按照[985高水平保送生得一等,985高水平考试生得二等,其他学生得三等]来分等获得。

  3.金额:根据各等级人数核算各等钱数,原则上考虑按照学校标准中“8000:5000:3000”的级差计算,具体以年级实际计算情况为准。

  4.有关排序方法问题:2014级和2015级拟按照[综合测评成绩*50%+科研成果*35%+学习成绩绩点*15%]的总成绩排序,其中,在综合测评中计算学习成绩时,应当计算该生当前所有的学习成绩,即2014级计算研一和研二的所有成绩,2015级计算研一的所有成绩;2016级按照生源类型和入学方式依次分为如下几类,同类中按照相应分数排序:

 

保送

保送调剂

考试

考试调剂

985高水平

排序1

排序2

排序3

排序4

211

排序5

排序6

排序7

排序8

其他

排序9

排序10

排序11

排序12

同类中成绩排序依据

保送复试成绩

保送复试成绩

初试+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

 

  5.各专业名额细分:由于2014级和2015级中各专业学习成绩情况不同,因此,授权各年级辅导员在必要情况下将各等名额酌情细分至每个专业,原则上,政治类和管理类应当分开,政治类是否再做名额细分视专业人数等具体情况确定。

  6.是否兼得:2016年度学业奖学金可以与国家、社会、优干等奖学金兼得,但国家与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2016级新生优秀生源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与入学年度的学业奖学金评审,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审正常参与。

 

  本办法由20161016日学院2016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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