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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 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设立后期资助项目,旨在加强基础研究,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潜心治学,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2014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 重大项目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 20 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 10 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 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 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 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成果;
  (5)申报成果为近 5 2009 年1 月1 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 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项数 不超过 4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 2014 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见附件)
4.请各位学者在申报之前一定仔细阅读《 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四、申报时间及其他要求
1、 项目申报:由于本次项目实行 限额申报,各有关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由 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对本单位 上报项目进行排序
2. 经费预算中管理费一栏,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一起,我校 重大项目均填写 3000 一般项目填写 1500 元。
3.请各单位于 2014 年2 月23 集中报送申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项目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 1 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 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1 套,《申请一览表》(排序)1 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时间为 2014 年2 月24 ,不受理个人申报。
4. 网上申报时间:我校学者网上申报时间为 2014 年1 月13 日——2014 年2 月21 2 月25 日——2 月26 为评审后学者修正材料时间, 2 月27 日—28 为社科处在线提交材料时间。
5. 报送教育部 材料要求:请各单位于 2014 年3 月7 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评审书》一式 7 (含 1 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5 。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 A4 纸双面印制
  6. 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7.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 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独家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社科处联系人:周琳
地址:明德楼B座419室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黄华伟;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电子信箱: xmsb2014@sinoss.net
发布人:周琳       发稿日期: 20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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