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今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
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
5-6
万元,研究年限为
2
年;(2)
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
2
万元,研究年限为
1
年;(3)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
1
万元,研究年限为
1
年。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
课题指南(详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
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
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
二、申报条件
1.我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
2
个项目申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可
单独申报
1
项。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
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
2014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其中,
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四、申报时间及其他要求
1、
项目申报:由于本次项目实行
限额申报,各有关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由
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对本单位上报项目
进行排序。
2.
经费预算中管理费一栏,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我校均填写
1500
元。
3.请各单位于
2014
年2
月21
日集中报送申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项目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
1
份、《申请一览表》(排序)1
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时间为
2014
年2
月22
日,不受理个人申报。
4.
网上申报时间:我校网上学者申报时间为
2014
年1
月13
日——2014
年2
月20
日,
2
月23
日—2
月24
日为评审后学者修正材料时间,
2
月26
日—27
日为社科处在线提交材料时间。
5.
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单位于2014年
3
月7
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评审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
份报送社科处。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
B
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社科处联系人:周琳
地址:明德楼B座4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