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山东大学2017年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学院将开展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导师
(一)政治学一级学科中(不包括统一战线学专业)201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
(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中具有2017年招生资格,且符合《山东大学2017年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招生导师资格要求(三)、(四)条规定的博士生导师。
二、招生计划
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总人数不超过学院招生总计划数的50%。
三、申请条件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二)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硕士的毕业学校为“985工程”高校。
(三)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限本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水平较高。
三、申请材料
(一)《山东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一式7份。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三)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用A4纸打印)。
四、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导师同意向学院推荐,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拟定考核名单。
五、工作原则
(一)充分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
(二)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三)公开、公平、公正。各工作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政策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四)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强化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审核。
(五)招生领导小组及考核小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于违背规范的成员,免除其成员资格,暂停其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并且3年内不得再被聘为领导小组、考核小组成员。
六、考核办法
(一)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必须参加面试工作)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博士生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按照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七、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三个部分:外语水平、基础综合素质和专业创新能力,每部分均采用百分制打分。
外语水平主要通过听说考察其专业外语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
基础综合素质主要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心理状况等,以及专业基础知识、研究方法、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根据其综合表现打分,记为业务课一的成绩。
专业创新能力重点考察学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的了解情况、学术敏锐性以及科研的能力和培养潜力,根据其综合表现打分,记为业务课二的成绩。
八、体检
申请人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进行体检。
九、录取
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无记名打分,申请者考核内容中每部分的成绩为所有考核组成员的平均分。每部分的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除我校专任教师外,须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与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十、时间要求
(一)拟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招生导师处,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将相关材料于2016年11月30日前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二)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学院将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及申请人的申请、考核材料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
十一、其他
(一)“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在2017年3月1日-20日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并缴纳报考费,不进行报名或未缴纳报考费都视为放弃“申请-考核制”拟录取资格。
(二)“申请-考核制”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4月份的博士研究生现场确认及初试、复试等环节。
(三)本办法由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学校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