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更好地激励创新型人才、特长型人才脱颖而出,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特殊才华的学生予以表彰鼓励,我校将启动2012年度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单项奖学金奖项
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限2010级、2011级学生申报)、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海外学习奖学金、第二校园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限2009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申报)。
三、评选条件、评定标准及名额
见附表。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不满一年;
(二)2011-2012学年必修课、限选课成绩有不及格现象。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填写《2012年度山东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点击下载),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同一项目获奖只提供最高奖项复印件;申请海外学习单项奖学金或第二校园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供外出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除签名外均须以A4纸打印,一式一份,于11月9日周五上午12点前交至3#217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处,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院学生工作信箱xgb75009@yahoo.cn。由于邮件数量巨大,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均应以“12单项奖+单项奖名称+姓名”格式命名以便查找,例:“12单项奖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张三”。
2、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完成后,将于11月12日以前在本网站公示。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申请学生自行关注。
3、上报学校。将评审完成的学生材料汇总至学校,参与校级评审。
五、注意事项
1、对于评奖名额未作具体限制的奖项,学院将对申报人材料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2、申请参评的表彰、奖励及事迹须在2011年11月1日到2012年11月1日期间取得的方可参评。
3、申请海外学习单项奖学金或第二校园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时间须在2011-2012学年内,且必须结束海外学习或第二校园学习后方可申报。
4、2009级及以上年级所有单项奖奖项只能申报一项,不可兼得。2010级、2011级各项单项奖学金可以兼得,但不可与综合奖学金兼得(海外学习奖学金与第二校园奖学金除外)。注:综合奖学金指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种社会奖学金等评选标准较为综合的各类奖学金。
附:我院各年级评选条件、评定标准及名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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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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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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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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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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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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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奖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⑴在国际或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奖(须持有获奖证明)。⑵作品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科技制作、科技发明”、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重要赛事活动中获奖;在由省级单位组织的相关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⑶论文被SCI、EI、ISTP收录;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一般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刊物(学校认定)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在出版社有专著出版的第一、二作者。⑷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参与全校评选,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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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奖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⑴参加国际、国家部委及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经过学校认定的正式竞赛获一、二等奖(如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基本技能知识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高校“创意、创新、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技能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其他高层次竞赛由申报者提出申请,学校认定);在由省级单位组织的相关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均须持有获奖证明。(2)论文被SCI、EI、ISTP及SSCI、CSSCI收录;有专著出版的第一、二作者。(3)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参与全校评选,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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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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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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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奖励获得校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每人奖励人民币500元。本次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获得“2011-2012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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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奖励在社会实践中有重大贡献或有较高水平的社会实践成果的学生。
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我院可在10级、11级总共推荐2人参与校级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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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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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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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
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我院可在全院范围内总共推荐2人参与校级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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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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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级:学习进步奖学金
10、11级:学习优秀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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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级:学习进步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年内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基础性素质测评名次提高幅度较大,未获得2011-2012学年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且基础性素质测评结果在前50%的学生。
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我院可推荐09级学生1人参与校级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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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级:学习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当学年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学习成绩排名在本年级(专业或者班级)前2%且未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
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参与全校评选,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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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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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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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奖励由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文化、艺术类素质竞赛或在演讲、辩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比赛活动中成绩优异的学生;或者用于奖励在省级以上体育比赛(邀请赛除外)中成绩优异或在各项比赛中破省级以上纪录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除外)。
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参与全校评选,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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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奖励由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文化、艺术类素质竞赛、体育比赛(邀请赛除外)或演讲、辩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比赛活动中成绩优异的学生;或者用于奖励在省级以上体育比赛(邀请赛除外)中成绩优异或在各项比赛中破省级以上纪录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除外)。
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参与全校评选,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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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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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学习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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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奖励到海外进行交流学习(不含交换留学、带有奖学金的夏令营和学校以资源换资源方式而设立的项目),且在外出学习期间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山东大学形象且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
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参与全校评选,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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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奖励到海外交流学习(不含交换留学、带有奖学金的夏令营和学校以资源换资源方式而设立的项目)经历,且在外出学习期间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且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参与全校评选,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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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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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校园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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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奖励在访学期间,遵守山东大学和合作高校的规章制度,积极融入班级集体生活,具有学校荣誉感、责任心和进取心,切实维护母校形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学习刻苦勤奋,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合格,无不及格课程,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在“第二校园”的学习任务,没有中途返校、提前返校的访学学生。
每人奖励1000元,参与全校评选,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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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奖励有第二校园访学经历,且在访学过程中,且能自觉遵守山东大学和第二校园的规章制度,积极融入班级集体生活,具有强烈的学校荣誉感,切实维护所在学校形象,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身心健康,各方面表现突出,没有中途返校、提前返校现象的学生。
每人奖励1000元,参与全校评选,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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