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生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发展 > 校园生活 > 正文

2012年度助学金评选安排(二)

发布日期:2012-11-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年级:

 

  现接通知,今年我校再次入选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第三期项目实施高校。按照要求,将2012-2013学年“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3000//学年。

  全校评选受助学生30名,我院今年可推荐1人参与校级评选。

 

  二、申请人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经2012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者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

  (3)学习刻苦,生活俭朴;

  (4)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参与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工作后,在有能力时自愿向希望工程捐款,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

  2.优先获准条件: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填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点击下载,除签名外均须打印,务必贴好照片、正反面打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三份,于117日周三上午12点前上交学院,其中洪家楼校区学生交至3#217学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处,兴隆山校区学生交至综合实验楼606于老师处;在报送纸质版的同时,应将电子版发送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xgb75009@yahoo.cn邮件及附件名称均以“12中海油张三”命名,以便查找。

  2.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完成后,将于119日以前在本网站公示。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申请学生自行关注。

3.上报学校:将评审完成的学生材料汇总至学校,参与校级评审。

 

  四、助学金发放

  该助学金按学期发放,2012年秋季学期1130日前发放学年度助学金的第一笔1500元,2013年春季学期430日前发放学年度助学金的第二笔1500元。

 

  五、受助生的终止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因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62.9K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滨海路72号 邮编:266200

电话:0532-58630301,58630339

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