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现接通知,今年我校再次入选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第三期项目实施高校。按照要求,将2012-2013学年“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3000元/人/学年。
全校评选受助学生30名,我院今年可推荐1人参与校级评选。
二、申请人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经2012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者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
(3)学习刻苦,生活俭朴;
(4)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参与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工作后,在有能力时自愿向希望工程捐款,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
2.优先获准条件: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填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点击下载,除签名外均须打印,务必贴好照片、正反面打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三份,于11月7日周三上午12点前上交学院,其中洪家楼校区学生交至3#217学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处,兴隆山校区学生交至综合实验楼606于老师处;在报送纸质版的同时,应将电子版发送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xgb75009@yahoo.cn,邮件及附件名称均以“12中海油张三”命名,以便查找。
2.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完成后,将于11月9日以前在本网站公示。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申请学生自行关注。
3.上报学校:将评审完成的学生材料汇总至学校,参与校级评审。
四、助学金发放
该助学金按学期发放,2012年秋季学期11月30日前发放学年度助学金的第一笔1500元,2013年春季学期4月30日前发放学年度助学金的第二笔1500元。
五、受助生的终止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因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